日英通商航海条约

(重定向自日英通商航海條約

日英通商航海条约 (日语日英通商航海条約 にちえいつうしょうこうかいじょうやく英语:Treaty of Commerce and Navigation between Great Britain and Japan) 由日本英国在1894年7月16日签署。条约象征西方列强对日本之不平等条约治外法权的结束。由1899年7月17日开始,在日本的英国国民会受到日本法律的限制,而非英国法律与领事法庭。其他国家也跟随英国的协议。以往根据德川幕府与列强的协定,外国人有权在条约港自由居住,而且由西方制定了相关法例管制。条约签订后,以上外人居住权之法例被取消。

条约由英国代表约翰·伍德霍斯(John Wodehouse, 1st Earl of Kimberley)与日本代表青木周藏伦敦签署。日本与英国的协议,是1902年英日同盟的必要条件,皆因两国必须在地位平等之下缔结同盟。促成条约签订的官员,包括英方的休·弗雷泽 (Hugh Fraser) 、約翰·哈林頓·歌賓斯英语John Harington Gubbins(John Harington Gubbins)与日方的陆奥宗光

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