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敖
於敖(1490年—?),字伯度,號疊川,陝西岷州衛軍籍,直隸鳳陽府亳州人,明朝政治人物。
於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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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巡撫大同都察院右副都御史 | |
籍貫 | 直隸鳳陽府亳州 陝西岷州衛軍籍 |
字號 | 字伯度,號疊川 |
出生 | 弘治二年十二月二十三日(1490年) |
逝世 | 卒年不詳 |
配偶 | 娶吳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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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出身岷州城南中堡村。正德十一年(1516年)丙子科陝西鄉試第二十三名舉人,十六年(1521年)中式辛巳科會試第二百六十六名,二甲第九十四名進士[1][2]。授戶部浙江司主事,升郎中,總理宣大糧儲,嘉靖七年(1528年)升山西大同府知府,升山西布政使司左參政、分巡冀南,二十二年(1543年)正月升湖廣按察使,六月以事謫河南布政使司左參議,二十四年(1545年)閏正月升四川布政使司右參政,三月升河南按察使,五月升山東右布政使,十一月任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巡撫遼東,二十六年(1547年)十月因掩敗稱功,令回籍聽勘。
嘉靖三十年(1551年)三月以原職經略易州地方、提督紫荊等關,十一月升右副都御史,駐守昌平州,三十一年(1552年)三月改任大同巡撫[3][4][5],五月兵科給事中徐公遴彈劾其哀病曠職,被禠職冠帶閑住。
家族
曾祖於全;祖父於居仁;父於錦,母王氏。具慶下。弟於徹、於教、於徽[6]。
墓葬
於敖墓在今秦许乡上阿阳村半山平台上。1970年代平整土地过程中平毁,出土於敖继室赵氏墓志及汉代铜樽等[7]。
参考资料
-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大同府志·卷十·職官上》頁三十三:(巡撫大同都御史 正統元年命都御史出巡塞北,因奏設宣府巡撫兼理大同。景泰二年另設大同巡撫,後或分或併。成化十年復專設,加贊理軍務。)史道,順天涿州人,進士,嘉靖十五年,詳宦蹟;於敖,陝西岷州人,進士,嘉靖中;潘傲,河南洛陽人,進士,嘉靖中。
- ^ 《大同府志·卷十·職官上》頁三十六:(巡按宣大御史 洪武十年詔遣監察御史巡按州縣,二十三年鑄巡按某處監察御史印。洪熙元年定巡按以八月出巡。)許鳳,山東章邱人,進士,正德中;於敖,陝西岷州人,進士,正德中;賈啟,留守中衛人,進士,正德中。
- ^ 於敖 互联网档案馆的存檔,存档日期2011-12-16. 中国岷县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正德十六年辛巳科進士登科錄》
- ^ 岷县历史文化. [2011-11-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15).
- 吳輔宏 文光,《大同府志》,清乾隆四十七年(1782年)刻本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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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楊鏓 |
明朝大同府知府 嘉靖七年-十五年 |
繼任: 王允修 |
前任: 許鳳 |
巡按宣大御史 正德年間任 |
繼任: 賈啟 |
前任: 史道 |
巡撫大同都御史 嘉靖三十一年任 |
繼任: 潘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