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豪 (明朝)
明朝
方豪(1482年—1530年),字思道,號棠陵,浙江衢州府開化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方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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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福建按察司副使 | |
籍貫 | 浙江衢州府開化縣 |
出生 | 成化十八年十一月初五日 |
逝世 | 嘉靖九年 |
配偶 | 娶蒋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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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方豪於正德二年(1507年)中式浙江乡试第九名举人。正德三年(1508年)聯捷三甲二百十八名進士。授崑山縣知縣,有政績。正德七年(1512年)丁母憂。正德十一年(1516年)复除沙河县知县。正德十三年遷刑部湖广司主事,奉差往江南审录罪囚。正德十四年因諫明武宗南巡,跪阙下五日,受廷杖五十,罢官归。
明世宗即位,复任刑部主事,命审录山东,咸称平恕。歷官湖廣按察司佥事,嘉靖七年(1528年)四月升福建按察司副使,以终养归。與楊一清、鄭善夫、何景明等友善。嘉靖九年(1530年)七月卒,年四十九[1]。
著作
著有《棠陵集》八卷、《韵谱》五卷。
遗迹
正德七年(1512年)元月,苏州虎丘剑池水枯,露出吴王墓门,时任长洲知县吾翕与同榜进士吴县知县胡文静、昆山知县方豪同去观赏,并在悬崖壁题記,其字至今尚存。[2]
正德十一年(1516年)九月,方豪周遊宋村十八洞,曾題字:“張燎深入,寒氣逼人”[3],正德十四年冬十月十九日方豪公幹江南,亦曾題字於凤凰山摩崖。
家族
参考资料
- ^ 《明史·卷二百八十六》:方豪,字思道,開化人。正德三年進士。除昆山知縣,遷刑部主事。諫武宗南巡,跪闕下五日,復受杖。歷官湖廣副使,罷歸。
- ^ 翕等见阖闾幽宫题记正书 七行:“长洲令吾翕、吴令胡文静、昆山令方豪,闻剑池枯,见吴王墓门,偕往观焉。万年深閟,一旦为人所窥,岂非数耶?命掩藏之。正德七年上元前一日志。”
- ^ 《開化縣誌》記載:“明正德十一年(1516年)九月,進士方豪遊此刻石題名。”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正德三年戊辰科進士登科録》
- 《明史·文苑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