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應明
方應明(?—?),字晦伯,號巴心[1],河南汝宁府光州人。明朝政治人物。
方應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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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浙江布政使司海防道右参政兼佥事 | |
籍貫 | 河南光州 |
族裔 | 漢族 |
字號 | 字晦伯 |
出生 | 七月二十四日 |
逝世 | 卒年不詳 |
配偶 | 娶汪氏 |
親屬 | 曾祖方绣,祖方仕臣,父方宁(监生),母杨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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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萬曆三十一年(1603年)癸卯科舉人,萬曆三十二年(1604年)聯捷甲辰科進士,歷任壺關、洪洞二縣知縣,循良第一,以忌者遷松江府同知,督運有方,當事者著为令。四十二年(1614年),陞南京戶部员外郎,晋郎中,清工部銀數萬两。四十三年丁忧归,四十六年,起工部都水司郎中,擢寧波府知府[2],舉卓異,賜宴,擢浙江嘉湖兵備道副使[3]。轉本省右參政,有擒海寇功,告歸[4]。崇祯元年考察,为隙者中傷,入都自明,補順天府司理(推官),轉工部主事,以考工郎節省帑金數萬,見忌歸[5]。著有《心問園》等集。
家族
弟耀明,中天启甲子亞元。
有子九,長子方鼎,貢士,能诗。六子方亨,江阴知县。余俱庠生[6]。
參考文獻
- ^ 《万历三十二年甲辰科进士履历便览》:方应明,巴心,春秋,庚辰七月二十四日生,光州人,癸卯四十,会二百十一,三甲六十二,兵部政,乙巳授壶关知县,丁未调洪洞,庚戌升松江府同知,壬子升南户部主事,甲寅升郎中,管银库,乙卯丁忧,戊午起工部都水司郎中,本年升浙江宁波知府,壬戌升本省副使,甲子升本省参政,乙丑致仕。戊辰考察,己巳补顺天府推官,升都水司主事,庚午革职。曾祖繡,祖仕臣,父宁,国学生。
- ^ 万历四十六年十一月,除补简讨王应熊、宁波知府方应明。
- ^ 天启二年三月,升宁波府知府方应明为浙江按察司副使分巡嘉湖道;青州府知府柴寅宾为湖广按察司副使。
- ^ 天启五年八月,浙江海道右参政兼佥事方应明以病致仕。
- ^ 《明史·颜继祖传》:遷工科右給事中。(崇禎)三年巡視京城十六門濠塹,疏列八事,劾監督主事方應明曠職。帝杖斥應明。
- ^ 《光州志》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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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駱任重 |
明朝洪洞县知县 萬曆三十五年-三十八年 |
繼任: 李桢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