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岳(1442年—?),字恒謙,福建興化府莆田縣人,軍籍。明朝政治人物。進士出身。
生平
成化元年(1465年)乙酉科福建鄉試第二十名。成化五年(1469年)乙丑科會試第十六名,殿試登進士第三甲第六十二名。授行人,二十年八月擢南京湖广道試監察御史,二十一年十一月實授,弘治三年(1490年)正月因南京守备太监蒋琮及御史姜绾等互奏事,上以御史不顾大体,构词讦奏,烦渎朝廷,姜綰、方岳等人各降一级,俱调外任,岳降调泰州判官,七年升常州府同知。
家族
参考
- ^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成化五年己丑科殿試金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