敘永牌坊群
敘永牌坊群位於四川省瀘州市敘永縣,文物遺址年代判定為清。2012年7月16日公佈為第八批四川省文物保護單位[1]。
敘永牌坊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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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 | |
地址 | 四川省瀘州市敘永縣 |
時代 | 清代 |
編號 | 133 |
认定时间 | 2012年7月16日 |
敘永牌坊群位於四川省瀘州市敘永縣境內。牌坊群共四座:唐氏節孝牌坊(位於敘永縣大石鄉互助村四社,南距紅濟橋10公尺)、晏氏節孝牌坊(位於敘永縣龍鳳鄉雙橋村五社,南距丁連華家30公尺)、三塊石節孝牌坊(位於馬嶺鎮三塊石村二社三塊石,東距321國道50公尺處)、劉氏節孝牌坊(位於兩河鎮天生橋村九社,南面距天魚村級公路5公尺,東距郭姓農戶30公尺),均為石坊。
- 唐氏節孝牌坊,建於清代,青砂石質。坐北向南,四柱三間五樓,主樓,邊樓鏤雕、深浮雕花草,人物共52龕,抱鼓石為圓雕龍、獅、麒麟、鹿。面闊7公尺,通高11.65公尺,牌坊通體無字,材質、規格,體量較大,雕刻精湛,是縣境內最為精美的石刻牌坊,為市級文物保護單位。
- 晏氏節孝牌坊,建於清同治十年(1871),紅砂石質。坐東南向西北。四柱三間三樓,上刻“節孝流芳”“坤維正氣”,四柱刻對聯兩副。面闊5.64公尺,通高6.13公尺。
- 三塊石節孝牌坊,建於清光緒八年(1882),紅砂石質。坐北向南。四柱三間三樓,主樓匾刻“玉武金相”,坊上深浮雕刻人物,花卉等圖案九龕。面闊6.23公尺,高14.2公尺,圓雕獅、蟾蜍、鹿抱鼓石8個,門柱刻楹聯兩副,為縣級文物保護單位。
- 劉氏節孝牌坊,建於清同治十年(1871),石灰石質。坐北向南。四柱三間五樓,樓枋均刻有字和深浮雕刻人物故事,折枝花草,祥禽瑞獸8龕,柱刻對聯四副。面闊6.03公尺,通高8公尺.圓雕抱鼓石8個,為縣級文物保護單位。
敘永牌坊群是敘永縣清代石構建築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反映了當時的傳統文化思想,對於研究敘永縣乃至川南清代的政治、經濟、社會生活及文化藝術具有十分重要的參考價值[2]。
註釋
- ^ 「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公布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名單的通知」,川府函[2012]149號,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省政府核定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共計484處),現予公布。各地、各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按照「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工作方針,正確處理文物保護與合理利用的關係,切實做好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管理工作。四川省人民政府,2012年7月16日
- ^ 「關於印發《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簡介》的通知」,川文物保函〔2013〕128號,各市、州文化(文物)局,省直文博單位:為有效保護全省不可移動文物,進一步鞏固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成果,省政府於2012年7月核定公佈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為切實加強和規範全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管理和合理利用,我局組織開展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簡介》(以下簡稱《簡介》)的編制工作。該《簡介》在專家審核和徵求各地文物部門意見的基礎上已由我局核定。現將《簡介》印發全省,請各地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參照《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範圍、標誌說明、記錄檔案和保護管理機構工作規範(試行)》的相關要求,及時完善本轄區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四有”基礎工作。特此通知。附件:《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簡介》四川省文物管理局 201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