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

毛澤東提出

毛澤東社会主义社会中的矛盾分為兩類:敵我矛盾人民內部矛盾。敵我矛盾是對抗性矛盾,例如被剥削阶级和剥削阶级之間的矛盾;人民內部矛盾則是非對抗性的。按照处理是否得当,对抗性矛盾和非对抗性矛盾可能互相转换。[1][2][3]

历史

在《再论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经验》的经毛泽东删改的引言中,提及了“两种性质不同的矛盾”,即“敌我之间的矛盾”和“人民内部的矛盾”。毛泽东在1957年发表的《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将当时社会中的矛盾划分为“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即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毛泽东主张,对敌我矛盾应该采用专政进行解决,而对于人民内部矛盾,则应该采用“团结—批评—团结”的方法解决。[4]

參考

  1. ^ 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政治部,政治常识 第1分册,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政治部,1964.07,第98页
  2. ^ 孙云,孙镁耀主编,新编哲学大辞典,哈尔滨出版社,1991.01,第784页
  3. ^ 沈善洪编著,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浙江人民出版社,1957.09,第52页
  4. ^ 毛泽东. 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