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理
从已知或假定为真的前提得出逻辑结论的行为或过程
此條目需要补充更多来源。 (2018年10月27日) |
推理
邏輯推理有三種主要的方式:
演绎推理
演繹推理(deductive reasoning),给出正確的前提,就必然推出結論(结论不能为假,悖論除外)。演繹推理無法使知識擴增,因為結論自包含於前提之內。邏輯學中有名的三段論(syllogism)就是典型的例子:
- 人皆有一死
- 蘇格拉底是人
- 所以,蘇格拉底會死
归纳推理
另一方面,在歸納推理(inductive reasoning)當中,當前提為真時,可推出某種機率性的结论。歸納推理可以擴展知識,因为结论比前提包含更多的信息。大卫·休谟(David Hume)曾舉出一個歸納推理的範例[1]:
- 在我記得的过去每一天中,太陽都會升起
- 所以,太陽明天將會升起
溯因推理
第三類推理是溯因推理(abductive reasoning),或者说推論到最佳解釋。這種推理方法的結構較為複雜而且可能包括演繹與归纳兩種論證。溯因推理的主要特徵是给出一组或多或少有争议的假定,要么证伪其它可能的解释,要么展示出赞成的結論的可能性,来尝试赞成多个结论中的一个。
參見
參考資料
- ^ A Practical Study of Argument. Cengage Learning. : 256 [2016-04-02]. ISBN 97804956034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