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待聘
生平
万历十九年(1591年)辛卯科舉人,二十九年(1601年)辛丑科进士,历知乐清、上虞、分宜三县,皆有遗爱。升刑部主事,转工部郎中,管节慎库,勾稽出入,洗手奉职。迁湖广佥事,分守荆南,当奢酋驿骚,缮兵庇饷,山南晏然。升陜西按察副使,巡抚乔应甲希魏忠贤意,追故侍郎王之寀赃,期旦夕办。待聘故缓其狱,与应甲抗不少屈,寻引疾归。著有《雁山志胜》。
家族
从祖徐栻,工部尚书。从弟徐待任,字廷葵,万历丙午举人,知沔阳州。楚藩中涓杀人,捕置诸法。相国子夺民田,视其质剂,断归民。会待调分守荆南,未及调卒[1]。
参考文献
- ^ 《苏州府志》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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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袁業泗 |
明朝樂清縣知縣 1601年—1604年 |
繼任: 黃維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