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待聘(1555年—1626年),字廷珍,號海虞南直隶苏州府常熟县軍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万历十九年(1591年)辛卯科舉人,二十九年(1601年)辛丑科进士,历知乐清、上虞、分宜三县,皆有遗爱。升刑部主事,转工部郎中,管节慎库,勾稽出入,洗手奉职。迁湖广佥事,分守荆南,当奢酋驿骚,缮兵庇饷,山南晏然。升陜西按察副使,巡抚乔应甲魏忠贤意,追故侍郎王之寀赃,期旦夕办。待聘故缓其狱,与应甲抗不少屈,寻引疾归。著有《雁山志胜》。

家族

从祖徐栻,工部尚书。从弟徐待任,字廷葵,万历丙午举人,知沔阳州。楚藩中涓杀人,捕置诸法。相国子夺民田,视其质剂,断归民。会待调分守荆南,未及调卒[1]

参考文献

  1. ^ 《苏州府志》
官衔
前任:
袁業泗
明朝樂清縣知縣
1601年—1604年
繼任:
黃維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