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魯唯(?—?),字宗曉,號清凉居士直隸蘇州府崑山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張魯唯
大明福建左布政使
籍貫直隸蘇州府崑山縣
出生生年不詳
逝世卒年不詳
親屬張憲臣
父张志美
張魯得
出身
  • 萬曆三十七年己酉科舉人
  • 萬曆四十一年癸丑科同進士出身

生平

萬曆四十一年(1613年)癸丑科二甲第六名進士[1][2]。授刑部主事,恤刑河南,多所平反。历员外、郎中。万历四十六年(1618年),出为紹興府知府[3],被弹劾歸鄉。天启三年(1623年),以吏部尚书趙南星荐,起升浙江按察副使,分守寧紹道。擢河南右參政[4],轉四川左參政。崇禎四年(1631年),擢为湖廣按察使[5]。历浙江、福建左右布政使。著《筆花館集》[6]。有子张立平张立廉。弟张鲁得,字宗自,天启五年乙丑进士。官福建晋江知县,山东昌乐知县。著《青萍诗集》。

参考文献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万历四十六年正月,升刑部郎中张鲁唯为绍兴知府。
  4. ^ 天启六年二月,浙江副使張魯唯為河南右參政。
  5. ^ 崇禎四年八月,以四川参政张鲁唯为湖广按察使。
  6. ^ 《苏州府志》卷第九十四·人物二十一·昆山县:张鲁唯,字宗晓,宪臣孙。父志美,字济卿,本庶子,少压于嫡,不得与嫡子齿,而能自树立,为诸生,辄高等。及嫡子没,抚其孤如己子,卒祀乡贤。鲁唯登万历癸丑进士,授刑部主事,恤刑河南,多所平反。迁员外郎,出知绍兴府,为政平易近人,民间有所陈白,即以寸楮付其人。或请遣役,曰:吏下村落,狼入羊群也。绝不许。两造至庭,和颜论解,不烦敲朴,讼者多感泣。俗习溺女,设义产育之,越三载,投劾归。天启癸亥,以冢宰赵南星荐起副使,分守宁绍,转河南参政,督直省漕运。时海内多故,军兴旁午,需东南漕挽甚亟,前使者或优容运弁载他货物,舟益濡滞不能以时至。鲁唯烛其奸弊,悉心厘剔。以母忧归,军民肖像立祠瓜步。服闋,迁浙江左布政,改福建,致仕。《道光昆新志》
官衔
前任:
熊鳴岐
明朝紹興府知府
1622年-1626年
繼任:
許如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