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輔之(1547年—1629年),字爾贊,號容宇,直隸蘇州府太倉州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張輔之
大明南京工部尚書
籍貫直隸蘇州府太倉州
出生嘉靖二十六年
(官年为丙辰年九月二十一日)
逝世崇祯二年
配偶娶孫氏
親屬(子)张洪、張灝、(侄)張溥
出身
  • 萬曆七年己卯科舉人
  • 萬曆十四年丙戌科進士

生平

己卯鄉試六十九名,萬曆十四年(1586年)丙戌科會試六十五名,登三甲第八十一名進士[1][2]。礼部观政,初授行人,十九年八月授工科给事中,二十年四月升礼科右,二十一年正月升兵科左,巡视京营,升兵科都给事中、太僕寺少卿。

万历四十六年九月,起升南太常寺卿,改南京大理寺卿。泰昌元年(1620年)十二月,升南京工部右侍郎,遷左侍郎。天啓三年(1623年)二月升南京工部尚書,同年七月致仕。

家族

曾祖張尤立;祖父張鯨;父張仲。母方氏。具庆下。弟张翼之[3]

参考文献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萬曆丙戌科進士同年總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