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輔之
張輔之(1547年—1629年),字爾贊,號容宇,直隸蘇州府太倉州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張輔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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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南京工部尚書 | |
籍貫 | 直隸蘇州府太倉州 |
出生 | 嘉靖二十六年 (官年为丙辰年九月二十一日) |
逝世 | 崇祯二年 |
配偶 | 娶孫氏 |
親屬 | (子)张洪、張灝、(侄)張溥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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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己卯鄉試六十九名,萬曆十四年(1586年)丙戌科會試六十五名,登三甲第八十一名進士[1][2]。礼部观政,初授行人,十九年八月授工科给事中,二十年四月升礼科右,二十一年正月升兵科左,巡视京营,升兵科都给事中、太僕寺少卿。
万历四十六年九月,起升南太常寺卿,改南京大理寺卿。泰昌元年(1620年)十二月,升南京工部右侍郎,遷左侍郎。天啓三年(1623年)二月升南京工部尚書,同年七月致仕。
家族
参考文献
-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萬曆丙戌科進士同年總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