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治道(1487年—1556年),字時濟,改字孟独,别号太微山人陕西西安府长安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张治道
大明承直郎刑部四川清吏司主事
籍貫陕西西安府长安县
字號字時濟,改字孟獨,別號太微山人
出生成化二十三年(1487年)丁未正月二日
逝世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丙辰八月十一日[1]
配偶先娶田氏,继娶陳氏,再娶卞氏
出身
  • 正德八年癸酉科舉人
  • 正德九年甲戌科進士出身

生平

正德八年(1514年)癸酉科舉人,正德九年(1514年)联捷甲戌科進士。五月授长垣县知县,升刑部主事(1550年左右),因病辞官还乡。

与乡人康海王九思等交往密切[2]

著作

有《张太微诗集》12卷,《后集》4卷、《嘉靖集》等。

家族

曾祖张大。祖父张二。父张通(1458年-1523年),字大亨,封承德郎刑部主事。母高氏。弟张治化。

子张车,壬子举人,娶兵部尚書劉儲秀長女,一女適西安府学生王玠。

参考

  1. ^ 《明故承直郎刑部四川清吏司主事太微张公合葬墓志铭》
  2. ^ 《明史》:理擢南京通政参议,请急去。居三年,起光禄卿,未几告归。阅十年,复起南京光禄卿,寻引年致仕。三十四年,陕西地震,理与妻皆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