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鎮通海道,清朝江苏省设置的道。
1663年设立分守江镇道,驻江宁府,管理江宁府、镇江府,1667年裁撤。1674年,设分守江镇道,驻镇江府。1682年,常州府并入,为分守江常镇道。1724年不辖崇明县。1730年,江宁府属于驿传盐法道,改名常鎮道。1741年,裁撤太通道,通州直隶州来属。1743年,增辖扬州府,改为常鎮扬通道。1748年,为分守常镇道,布政使司参议衔。1761年兼水利衔。1765年扬州府改属淮扬道。1768年,增辖海门直隶厅,改名常鎮通海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