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鈔司明代二十四衙門之一,掌造粗細草紙[1]永樂七年巳酉(1409年)設北京寶鈔提舉司,打漿池設在西華門迤南。《蕪史》載「寶鈔司造草紙,備宮人使用,祖宗時造鈔印版及紅印,聞在庫中,其署左臨河後倚河,有泡稻草池,池中有石灰爐渣,視成臥象形,名象山,作房七十二間」,紙張材料則選長纖維紙漿,如桑穰(桑树内皮)、桦树皮為材料。

寶鈔司也印行鈔票,即「大明宝钞」,但因通貨膨脹白银成为主要货币,紙鈔乏人問津,流通范围越来越狭小。

崇禎時,桐城蔣臣建議發行紙鈔,需要桑穰200万斤,令内监到北直隶(今河北)、山东河南浙江等省采买,但明末戰亂,其事未果。崇祯十七年正月二十七日(1644年3月5日)蒋德璟上奏寶鈔司約有钞匠五百人。

官制

  • 掌印太监,一员;
  • 佥书,无定员;
  • 管理,无定员;
  • 监工,无定员。

人员

洪武时期

建文时期

永乐时期

洪熙时期

宣德时期

正统时期

景泰时期

天顺时期

成化时期

弘治时期

田斌[2]

正德时期

嘉靖时期

隆庆时期

万历时期

泰昌时期

天启时期

崇祯时期

参考文献

  1. ^ ·张廷玉等,《明史》(卷74):“寶鈔司,掌印太監一員,僉書、管理、監工無定員,掌造粗細草紙。”
  2. ^ 《明司设监太监、署惜薪司事、松泉田公墓表》:“及壬戌之春,升宝钞司副,间岁补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