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鈔司
寶鈔司,明代二十四衙門之一,掌造粗細草紙[1],永樂七年巳酉(1409年)設北京寶鈔提舉司,打漿池設在西華門迤南。《蕪史》載「寶鈔司造草紙,備宮人使用,祖宗時造鈔印版及紅印,聞在庫中,其署左臨河後倚河,有泡稻草池,池中有石灰爐渣,視成臥象形,名象山,作房七十二間」,紙張材料則選長纖維紙漿,如桑穰(桑树内皮)、桦树皮為材料。
寶鈔司也印行鈔票,即「大明宝钞」,但因通貨膨脹,白银成为主要货币,紙鈔乏人問津,流通范围越来越狭小。
崇禎時,桐城人蔣臣建議發行紙鈔,需要桑穰200万斤,令内监到北直隶(今河北)、山东、河南、浙江等省采买,但明末戰亂,其事未果。崇祯十七年正月二十七日(1644年3月5日)蒋德璟上奏寶鈔司約有钞匠五百人。
官制
- 掌印太监,一员;
- 佥书,无定员;
- 管理,无定员;
- 监工,无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