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镇,原江西省宜春县县治,1979年10月8日国务院批撤销宜春镇,并将附近16个大队一同组成县级宜春市[1],即现在地级宜春市城区。

参考文献

  1. ^ 1979年江西省行政区划. [2014-10-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