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向行動訓練師
定向行動訓練師(英語:Orientation and Mobility Specialist / Orientation and Mobility Instructor,縮寫:O&M Specialist / Instructor),係指接受過專業的定向行動師資培訓結訓或檢定認證通過者。
參考美國定向行動訓練師認證方式,於1990年代各州均已有訂定培訓及認證規定[1],足見定向行動訓練師需要一定時間的培訓方能執行教學工作。
台灣的定向行動訓練師資培訓,是由台師大張千惠和全國教師工會謝曼莉等人結合國內視障機構倡議,中華民國內政部訂定定向行動訓練師之受訓內容及規定受訓時數含實習為650小時以上,作為受訓單位之參考依據。爾後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也頒定技術士技能檢定定向行動訓練職類單一級規範,作為台灣定向行動訓練師之認證管道。[2]
定向行動訓練師的角色與功能
定向行動訓練師,或稱定向行動訓練專業人員,其功能在協助視覺障礙者透過定向行動訓練,能習得或重建其移動能力,增進視障者獨立自主能力,促使其融入社會生活。
定向行動訓練師服務的對象以視覺障礙者為主,或視覺多重障礙者也可能為接受服務的對象。視覺障礙者又稱視障人士,依視覺狀況區分為全盲者(Blind)及低視能者(Low-Vision),故定向行動訓練並非只有全盲者才需要,低視能者也需要。
定向行動訓練師指導的內容包括:
- 指導視障者運用感官知覺蒐集、分析、判斷、選擇、修正環境資訊,感官知覺有可能包括運用剩餘視覺。
- 指導視障者或其家人、朋友運用領路法,使引導者能以安全有效方式提供協助。
- 指導視障者使用保護法(或稱上下身保護法),能於室內熟悉環境以徒手方式自我保護,或搭配手杖技巧於空間中安全移行。
- 指導視障者使用白手杖,運用合宜技巧探測路況、閃避障礙物、處理高低落差、區辨路面材質...等等,白手杖也作為視覺障礙者標示其有視覺方面的特殊需求之功能。
- 協助視障者建立心理地圖。
- 指導視障者道路交通系統,包括巷口/路口穿越。
- 指導視障者搭乘大眾運輸工具。
- 指導視障者與他人互動之技巧,包括尋求協助之技巧及策略。
- 指導視障者運用與行動相關之輔具,以使行動更為安全有效率。[3][4][5]
參考資料
- ^ Certificate in Orientation and Mobility. [2019-01-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1-07).
- ^ 技術士技能檢定定向行動訓練職類單一級規範. [2019-01-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2-30).
- ^ Orientation and Mobility Instructors: Resources from the American Foundation for the Blind. [2019-01-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2-30).
- ^ 張千惠. 定向行動老師之角色與應負職責> 定向行動老師之角色與應負職責.[失效連結]
- ^ 張千惠. 定向行動技能檢核表.[失效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