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秀琴(1954年—2006年8月),人稱官姐,是台灣性工作者權利運動的重要人物之一,曾任台北市公娼自救會會長。1997年9月,臺北市政府廢除公娼制度;官秀琴爲了保持公娼合法,進行了多達500場的大小抗爭,包括遊說臺北市議會和對抗當年廢娼最力的台北市長陳水扁。2006年8月1日官秀琴失蹤,屍體於8月3日在基隆海邊被發現,疑似為投海自殺,具體死亡日期不詳。

事跡

  • 在1997年官秀琴與妓權團體為廢娼政策所進行的抗爭裡,包括了體制內與體制外的做法。體制內的部份有訴願行政訴訟及成功遊說臺北市議會做出緩衝兩年廢娼的決定。但因為當時的臺北市長陳水扁拒不執行臺北市議會決議,官秀琴與妓權團體又繼續進行體制外的街頭活動向社會大眾發聲。
  • 值得注意的是:由於社會對娼妓的成見使然,在許許多多的抗爭活動中不免遭受到民眾如吐口水等惡意的對待,因此比起一般街頭運動更為辛苦。也因為社會對娼妓的污名化,當時許多公娼都是戴著帽子、以遮掩住臉孔的模樣出來抗爭。而官秀琴算是其中特別不同的一位,她並不因為自己的職業受人輕視就遮掩自己,反而大方地為她的公娼姐妹們站出來說話;儘管她自己出身寒微,又幾乎沒有受過什麼教育,但在相關座談會上,即便要面對許多高學歷的專家學者,她依然慷慨陳詞、不為所懼。
  • 2006年7月23日,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民主進步黨全國黨員代表大會,抗議立法委員王幸男林重謨都把黨內派系比喻為公娼,尤其抗議王幸男在全代會說解散派系就像廢公娼一樣;官秀琴高喊「公娼比民進黨下流政客高貴一千倍,公娼比廢娼的陳水扁高貴一萬倍」,要求民進黨道歉[1][2];民進黨中央黨部派代表道歉,被公娼罵:「以你們的派系來比公娼,我呸!」[3]

去世

2006年8月,官秀琴女士疑似投海自殺,屍體在基隆海邊被發現。不同的報道說她是因財務問題自殺,而警方認爲她是厭世自殺[4]

長期以來對她相當熟悉的妓權團體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對她的死因有詳盡的剖析:

就在官姐一手扶持家庭經濟、一邊費力交際經營私娼館、一面開始陷入每天都要繳利息焦頭爛額的還債時,七月底,報馬仔再度傳來消息:「中央拚治安要抓色情,臺北市又有暑期加强取締色情專案,你們到九月底都最好不要開」;「取締色情,不能開店」,無異是壓倒她的最後一根稻草;不能開業,每天還錢莊的錢那裏來。如果連強悍如她,都被扁(1997年臺北市長陳水扁)的廢娼、蘇(2006年行政院長蘇貞昌)的拚治安與馬(2006年臺北市長馬英九)的掃黃,逼到以死解決問題;那麼她的死,當然不是個人問題,而是再度證明政策殺人![5]

對社會的衝擊與意義

在臺北市政府廢娼之前,台灣性產業議題一直沒有浮上台面。儘管相關問題一直存在,却也未曾有人在此議題上著墨,更別說爲性工作者爭取權利、發起妓權運動。而廢娼之時,除了前來關心的社運人士、學者之外,人稱官姐的官秀琴,以性工作者的身份站出來爲性産業辯護的舉動,不僅具有底層弱勢挑戰强權的意義,更震撼了當時的社會與婦女團體,衝擊她們對性產業的認識與觀感。何春蕤甯應斌丁乃非三位學者在悼詞中說道:

我們對性工作的啓蒙是從官姐開始的。1997年9月,臺北市政府廢娼,當時串連著常德街同志被惡意臨檢事件,舉辦了一場批判都會區掃黃反性的座談會,主題是「公娼存廢」的議題,座談的目的當然是喚醒大家的注意,也對女性主義的某種觀點被用來推動廢娼政策提出批判。就在這場座談會中,我們第一次遇到了官姐,遇到了讓我們這些知識份子汗顏動容的再教育機緣。[6]

官秀琴女士的死,引發了台灣社會對性産業的重新審視;就在她逝世的消息傳出後不久,隨即有學者爲文呼籲社會各界要正視性産業的相關議題。彭渰雯、陳美華在〈停止懲罰底層性工作者〉一文中說道:

官姐之死,對我們造成很大的震撼,我們相信對於反娼女性者和當年參與決策者也應該有所警示。性交易政策牽扯的利益與價值雖然複雜,但是身為婦運者和人道主義者,應當對於一個主要目標有所共識:那就是改善弱勢女性的處境。以這樣的共識爲基礎,現在就是我們重新開啓政策對話,加速修法的時刻。[7]

2006年9月,在官秀琴女士逝世的一個月後,妓權團體日日春拜會臺北市政府,要求重新檢討廢娼政策。市府方面承諾,年底市長馬英九卸任前召開公民論壇,邀集婦女團體、立法委員、專家學者詳盡討論娼妓除罪化。 [8] [9] [10]

評價

  • 中央大學性/別研究室何春蕤、甯應斌、丁乃非:「我們一直覺得,官姐(官秀琴)已經做出了超級偉大的成就,她確實是一代名妓,不但是因為她在性工作專業化方面的表現和發展,更因為她在推動妓權運動上的重大貢獻。」(〈敬悼官姐 妓權女鬥士〉)

相關條目

外部連結

注釋

  1. ^ 新聞稿. 抗議 王幸男 林重謨 「派系和公娼一樣不該存在」之說 ─不要拿派系侮辱娼妓─. 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 2006-07-23 [2015-05-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2-01). 
  2. ^ 新聞稿. 政策冤魂官姐向陳水扁討公道. 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 2006-10-06 [2015-05-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2-02). 
  3. ^ 政治中心. 全代會/被派系說惹毛了 公娼:我們比扁高貴一萬倍. 東森新聞報. 2006-07-23. 
  4. ^ 邵冰如. 妓權運動第一人 官姐自殺. 聯合晚報. 2006-08-17 [2006-09-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7-09-27) (中文). 
  5. ^ 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 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8/17新聞稿. 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 2006年8月17日 [2006年9月18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7年9月27日). 
  6. ^ 何春蕤甯應斌丁乃非. 敬悼官姐 妓權女鬥士. 中央大學性/別研究室. 2006年8月23日 [2006年9月18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7年9月27日). 
  7. ^ 彭渰雯、陳美華. 停止懲罰底層性工作者. 台灣綠黨. 2006年8月22日 [2006年9月18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年6月5日). 
  8. ^ 楊芷茜. 開放公娼 馬英九:卸任前民意決定. 聯合報. 2006年9月13日. [永久失效連結]
  9. ^ 台北市政府新聞處. 民國95年9月12日(星期二)台北市長新聞行程. 台北市政府新聞處. 2006年9月12日 [2006年9月18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年3月4日). 
  10. ^ 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 2006.9.12 日日春與馬市長會後新聞稿. 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 2006年9月13日 [2006年9月18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7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