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 (行政區)

(重定向自宗 (西藏)

藏語རྫོང威利转写rdzong)是歷史上西藏及其附屬地區的基層行政区,起源於帕木竹巴時期。長官為「宗本」(藏語རྗོང་དཔོན་威利转写rdzong dpon),[1]每宗置一至二人,相当于中國内地的县长。

」为藏语音译,古代义为「城堡」、「碉堡」,一般為该地大小部落酋长的驻地。[2]宗作為行政單位最早出現於帕木竹巴時期。大司徒絳曲堅贊推行宗谿制度,用以取代薩迦巴萬戶制度。「宗」與谿卡同為西藏基層行政單位,谿卡的地位比宗低或者平級。[3]

清代,西藏的宗分为三等:

  • 一等宗设宗本两名,僧俗各一,官位五品。
  • 二等宗设宗本一名或两名,僧、俗各一,或由僧俗轮流担任,官位六品。
  • 三等宗设宗本一名,僧俗均可,官位七品。

宗本一般由噶廈或三大寺任命。在不受噶廈管轄的地區,由當地活佛管理。

著官服的江孜宗本和夫人。1938年。

1912年以後,宗隸屬于基巧,相当于汉地的县。

1959年藏区骚乱後,中國政府将西藏地区原有的83个宗和64个相当于宗的独立谿卡合并划分72个县,不過在藏語中仍使用“宗”(རྫོང)一詞來對譯。[4]

不丹深受西藏文化的影響,今日的不丹以「宗喀」為行政區劃單位,長官稱為宗本英语Dzongpen

参见

參考文獻

  1. ^ Glossary: dzong. [2019-05-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5-05). 
  2. ^ 宗谿制度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五洲传播
  3. ^ 邢建华. 古代户籍 历代区划与户籍制度. 崧博出版事業. 2017-01-27: 117. 
  4. ^ 1960年西藏自治区(筹)行政区划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行政区划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