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人令,明朝宗人府官员,设左右宗人令各一人,正一品。
宗人令掌管明朝皇帝九族的宗族名册,并按时撰写帝王谱系,记录宗室成员子女的嫡庶、名称封号、嗣职袭位、生卒年间、婚嫁、丧葬谥号等事。凡是宗室陈述请求,均为之向皇上汇报,并引荐贤才、记录得失等。明朝洪武三年,设立大宗正院。洪武二十二年,改名宗人府,并命亲王掌管,秦王朱樉为第一任宗人令。此后,均以元勋外戚大臣兼领,不再专设官员,其负责事务转移至礼部[1]。
参考文献
- ^ 《明史》(卷72):“宗人府。宗人令一人,左、右宗正各一人,左、右宗人各一人,並正一品掌皇九族之屬籍,以時修其玉牒,書宗室子女適庶、名封、嗣襲、生卒、婚嫁、諡葬之事。凡宗室陳請,為聞于上,達材能,錄罪過。初,洪武三年置大宗正院。二十二年改為宗人府,並以親王領之。秦王樉為令,晉王竾、燕王棣為左、右宗正,周王隸、楚王楨為左、右宗人。其後以勳戚大臣攝府事,不備官,而所領亦盡移之禮部。其屬,經歷司,經歷一人,正五品典出納文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