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岳 (嘉靖进士)

宋岳(1517年—?),字伯鎮,號承山浙江紹興府餘姚縣人,竈籍,明朝政治人物。

宋岳
大明山西按察使
籍貫浙江紹興府餘姚縣
字號字伯鎮,號承山
出生正德十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1517年)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陳氏
出身
  • 嘉靖十九年庚子科舉人
  • 嘉靖二十年辛丑科同進士出身

生平

嘉靖十九年(1540年)庚子科浙江鄉試第六十四名舉人,二十年(1541年)聯捷辛丑科會試第六十名,三甲第一百八十三名進士[1][2]。历官闽县祁门知县,升刑部主事、员外郎、郎中,出為河间府知府,升河南兵备副使、山西左参政,隆慶二年(1568年)五月以山西按察使致仕[3]

家族

曾祖宋璿,封刑部主事 贈都察院右副都御史;祖父宋冕,通議大夫都察院右副都御史;父宋惟明,官生。母姜氏。重慶下。弟宋巒、宋嶅、宋嵆、宋𡹘[4]

参考文献

  1.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明穆宗庄皇帝实录卷之二十》:隆慶二年五月,升原任山西布政使司左参政宋岳为山西按察司按察使致仕。先是岳任参政时,虏攻汾州,有守御功,寻以考察闲住,至是以例请,故有是命。
  4.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二十年辛丑科進士登科錄》 
官衔
前任:
劉孔愚
永丰举人
明朝直隸祁門縣知縣
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上任
繼任:
尤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