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教育哲理

国家教育哲理(马来语:Falsafah Pendidikan Kebangsaan),或称国家教育哲学国民教育哲学,马来西亚已实施的教育政策。基于国民教育理念,每项教育活动的举办都是为了实现国家教育哲学的主要本质,即在身体情感精神智力社会方面培养平衡的人。这一理念是由教育专家于 1988 年制定的。[1]

国家教育哲理

在马来西亚,教育是一项持续性的事业,它致力于全面及综合地发展个人之潜质。在信奉及遵从上苍的基础上,塑造一个在智力、情感、心理与生理方面都能平衡与和谐的人。其目标在于造就具有丰富的学识、积极的态度、崇高的品德、责任感,并有能力达致个人幸福的大马公民,从而为社会与国家的和谐与繁荣作出贡献。

教师教育哲理

高尚、进取、科学的教师,愿意维护国家的抱负,维护国家的文化遗产,确保个人发展,维护团结、民主、进步和纪律的社会。

伊斯兰教育哲学

伊斯兰教育是不断努力传授基于《古兰经》《圣训》的伊斯兰教知识、技能和欣赏,以形成作为上帝的仆人应有的态度、技能、个性和人生观,有责任发展自己、社会、环境与国家,以求今世之善,来世之永福。

参考

  1. ^ Mohd Fathi bin Adnan, Rohana bt. Hamzah, Amirmudin bin Udin. Implikasi Falsafah Pendidikan Kebangsaan dalam Pendidikan Teknik dan Vokasional di Malaysia (PDF). Universiti Teknologi Malaysia. 2011 [26 Jun 2014].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15-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