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
(重定向自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四局)
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加挂国务院总值班室牌子,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已撤销的一个内设职能办公室。
国务院总值班室 | |
机构概况 | |
上级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 |
机构类型 | 国务院办公厅内设职能局 |
组织法规 | 国务院办公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
联络方式 | |
总部 | |
实际地址 | 北京市 |
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国务院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指示;组织开展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协助国务院领导同志做好有关应急处置工作;办理安全生产、信访以及国务院应急管理方面的专题文电、会务和督查调研工作。[1]
2018年9月1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务院办公厅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称,“国务院办公厅应急管理职责划入应急管理部,不再保留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2]。
参考文献
-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务院办公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8〕60号)_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www.gov.cn. [2023-03-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3-09).
- ^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务院办公厅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_中央有关文件_中国政府网. www.gov.cn. [2024-01-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1-15).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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