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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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報》(1944年4月1日-1945年),是臺灣日治時期所發行的報紙

1896年~1898年

1896年6月,前任日本大阪府警務部長山下秀實,藉與首任臺灣總督樺山資紀的同鄉之誼,帶著大阪《雷鳴新聞》的活版鉛字印刷設備[1]在臺創立《臺灣新報》,為臺灣第一份近代化的報紙。《臺灣新報》初期限於物資匱乏,故採不定期發行,週刊一或二次。同年7月,第二任臺灣總督桂太郎納《臺灣新報》為臺灣總督府公報,刊登政府律令的發布與解釋,成為一份半官半民的刊物,但也因此得總督府津貼補助,在同年10月改為日報,不過銷路極差,全臺有費報份僅4810份。

1897年5月,另一份《臺灣日報》在總督桂太郎的授意下創刊,同年7月也成為臺灣總督府公報,桂太郎原有意大力扶植,給予優渥津貼,不料卻在創刊前離職,結果補助經費從原來商量好的年津25000圓降至400圓,還遠低於《臺灣新報》的4800圓。差別待遇加上派系問題3,《臺灣日報》開始抨擊總督府,與親總督府的《臺灣新報》反目成仇,展開激烈筆戰,甚至街頭鬥毆。[2]1898年4月,第四任臺灣總督兒玉源太郎上任後出面調停,協助日人守屋善兵衛收購兩報,在5月合併為《臺灣日日新報》,臺灣日治時期第一大報就此誕生。

1944年~1945年

1944年3月,臺灣總督府下令合併台灣主要的六家報紙(台北《台灣日日新報》、台北《興南新聞》、台中《臺灣新聞》、台南《臺灣日報》、高雄《高雄新報》、花蓮《東臺灣新報》)成立《臺灣新報》,該報於同年4月1日開始發行。戰後,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接收《臺灣新報》,改名為《台灣新生報》。主要人物有前興南新聞社的協理羅萬俥、主筆林呈祿與財務經理陳逢源等,他們分別擔任副社長、協理或財務經理等職務,當日本戰敗退出後羅、林以顧問留下來。[3]

參見

參考資料

  1. ^ 陳柔縉著,《臺灣西方文明初體驗》第130頁,2005年8月版,臺北:麥田出版
  2. ^ 台湾报业史,p38,王天滨,亞太圖書出版社,2003
  3. ^ 伊藤金次郎 著、日本文教基金會 譯. 《台灣不可欺記(日语:臺灣欺かざるの記)》. 文英堂. 2000年4月: 第182頁. ISBN 957-8811-1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