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臺南刑務所官舍
原臺南刑務所官舍是臺灣臺南市的文化資產,位於中西區,是臺南刑務所的附屬設施,於民國九十二年(2003年)5月13日公告為市定古蹟,後因行政區改制而為直轄市定古蹟[1]。
原臺南刑務所木造建築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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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 | 臺灣臺南市中西區和意路16、20號 |
建成时间 | 日本昭和年間(1930年左右)[1] |
官方名称 | 原臺南刑務所木造建築群 |
類型 | 登錄等級:直轄市定古蹟 |
詳細登錄資料 |
臺南刑務所與宿舍群被拆除後,在該建築周圍僅存的臺南刑務所相關建築尙有原臺南刑務所合宿、原臺南刑務所要道館與原臺南刑務所長宿舍[1],於109年8月12日合併指定為古蹟「原臺南刑務所木造建築群」[2]。
建築
臺南刑務所官舍屬於總督府官舍建築標準的「判任官乙種二戶建官舍」,為和洋折衷式建築,平面屬於日式建築格局的「中廊下型」,由室內中央廊道為聯繫各空間的主要動線[1]。
參考資料
- ^ 1.0 1.1 1.2 1.3 陳信安、詹伯望. 《大臺南市文化資產特展圖錄·原臺南刑務所官舍》. 臺南市文化資產保護協會. 2011年12月: 206頁. ISBN 978-986-84830-5-7.
- ^ 臺南市文化資產管理處-「原臺南刑務所木造建築群」前置作業悉數完備. 臺南市文化資產管理處. 2021-02-09 [2021-02-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