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拉·達烏德帕夏

卡拉·達烏德帕夏(1570年—1623年1月18日),又稱哈恩·達烏德帕夏(「哈恩」於土耳其語中意為叛徒),奧斯曼帝國波士尼亞省波士尼亞人出身的政治家,在1622年5月20日-6月13日出任大維齊爾,他是穆斯塔法一世國舅

他曾在1604年與穆罕默德三世的妃子哈里姆蘇丹結婚,被任命為魯米利亞總督。在穆斯塔法一世第一次執政時被任命為卡普丹帕夏(1617-1618)。

1622年5月20日,他因穆斯塔法一世的母親哈里姆蘇丹的緣故被任命為大維齊爾,他處決了奧斯曼二世。然而,他於1622年6月13日被解職並遭酷刑至死。酷刑,因為他處決了奧斯曼二世而沒有確認新蘇丹(穆斯塔法一世),而且軍隊也反對他,因此他於1623年1月18日被處決。

參考

Encyclopedia of Islam, vol.2 (1991), p.183

官衔
前任者:
迪拉韋帕夏
奥斯曼帝国大维齐尔
1622年5月20日-1622年6月13日
繼任者:
梅雷·海珊帕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