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竹子腳

南竹子腳,原稱竹仔腳,是臺灣臺南市鹽水區的一個傳統地域名稱,位於該區東南部凸出部分的東北側。相較於今日行政區,其範圍大致為竹林里東北部。[1][2][3][4]

南竹子腳
漢字 南竹仔跤
白話字 Lâm Tek-á-kha
台語羅馬字Lâm Tik-á-kha

本地區境內主要聚落為竹仔腳,設有派出所及國民小學。[1][2]

歷史

台灣日治初期,南竹子腳地區為一街庄舊制街庄),稱為「竹仔腳庄」,隸屬於鐵線橋堡。該庄昔日北與番仔厝庄為鄰,東與姑爺庄秀才庄為鄰,南邊為坔頭港庄,西邊為天保厝庄[1]

1901年(日治明治三十四年)11月11日,全台廢縣廳改設二十廳,該庄隸屬於鹽水港廳[5]1904年(明治三十七年)4月1日,該庄編入「舊營區」,隸屬於鹽水港廳。[6]1906年(明治三十九年)4月1日,鹽水港廳內管轄區域調整,該庄仍隸屬於「舊營區」。[7]1909年(明治四十二年)10月25日,全台合併二十廳為十二廳,舊營區改隸屬於嘉義廳[8]1920年(大正九年)10月1日,全台地方制度大改正,廢十二廳改設五州二廳,該庄改制並改名為「南竹子腳」大字,隸屬於臺南州新營郡鹽水街新制街庄)。[9]

戰後鹽水街改制為鹽水鎮,隸屬於臺南縣,大字亦改制為里。1950年10月25日,雲、嘉、南分治,鹽水鎮仍隸屬於臺南縣。[10]2010年12月25日,臺南縣、市合併為直轄臺南市,鹽水鎮改制為鹽水區

聚落

本地區發展較早的聚落有竹仔腳、五甲尾(已消失),在日治期初期的官方地圖上已有記載。[1]

交通

區道南67線歡雅下營的道路,經過本地區主聚落,其中派出所以北一小段路與區道南72線共線。[1][2][4][11]

區道南70線宅港八老爺的道路,經過本地區主聚落南側。[1][2][4][12][13][14]

區道南72線田寮新營的道路,經過本地區主聚落北側,其中派出所以北一小段路與區道南67線共線。[1][2][4][13]

公務機關

學校

參考文獻

  1. ^ 1.0 1.1 1.2 1.3 1.4 1.5 1.6 臺灣堡圖. 臺灣總督府. 1904年. 
  2. ^ 2.0 2.1 2.2 2.3 2.4 臺灣百年歷史地圖·日治行政區_街庄(1990年代)圖層. 臺灣百年歷史地圖. 中央研究院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地理資訊科學研究專題中心. [2021-07-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30). 
  3. ^ 臺灣百年歷史地圖·行政區_村里界【NLSC】圖層. 臺灣百年歷史地圖. 中央研究院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地理資訊科學研究專題中心. [2021-07-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30). 
  4. ^ 4.0 4.1 4.2 4.3 臺南縣鹽水鎮行政區域圖. 內政部. 2005年10月. 
  5. ^ 明治三十四年府令第六十六號·廳位置及管轄區域. 臺灣總督府府報. 1901-11-11, 第1054號: 16–17. 
  6. ^ 鹽水港廳廳令第三號街庄長管轄區域. 明治三十七年臺灣總督府公文類纂. 1904-03-31: 0013–0018. 
  7. ^ 明治三九年民總第九六二號鹽水港廳廳令第三號鹽水港廳街庄長管轄區域改正ノ件. 明治三十九年臺灣總督府公文類纂. 1906-02-14: 0277–0304. 
  8. ^ 明治四十二年府令第七十五號·廳位置及管轄區域. 臺灣總督府府報. 1909-10-25, 第2819號: 69–83. 
  9. ^ 台灣總督府、台灣日日新報社合編 (编). 新舊對照管轄便覽. 成文出版社. 1921年. 
  10. ^ 王世慶. 重修臺灣省通志·卷七 政治志·建置沿革篇. 臺灣省文獻委員會. 1991-06-30. 
  11. ^ 臺南縣下營鄉行政區域圖. 中華民國內政部. 2005年11月. 
  12. ^ 臺南縣學甲鎮行政區域圖. 中華民國內政部. 2005年11月. 
  13. ^ 13.0 13.1 臺南縣新營市行政區域圖. 內政部. 2005年10月. 
  14. ^ 臺南縣柳營鄉行政區域圖. 內政部. 2005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