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瓛 (成化進士)

劉瓛(1444年—1515年),字廷珍山東濟南衛江西吉安府安福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劉瓛
大明巡撫遼東都察院左僉都御史
籍貫山東濟南衛軍籍
族裔漢族
字號字廷珍
出生生年不詳
逝世正德十年
出身
  • 成化四年(1468年)戊子科山東鄉試第一名舉人
  • 成化五年(1469年)己丑科同進士出身

生平

成化四年(1468年)戊子科山東鄉試第一名(解元)。成化五年(1469年)聯捷第三甲進士。刑部主事,转员外郎、郎中,升大理左寺丞,以尹龙故谪广东连州知州。数年量移苏州府同知,历官河南府知府,弘治九年(1496年)二月升陕西布政司左参政,十一月升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大同兼赞理军务

弘治十一年(1498年),被兵科給事中吳世忠參劾,十二年二月改大理寺左少卿[1]。正德二年(1507年),以左僉都御史、廵撫遼東[2][3]。十年(1515年)七月卒[4]

家族

曾祖父劉彥莊。祖父劉道生。父亲劉文華[5]

参考

  1. ^ 《明史·卷185》:大同總兵官神英、副總兵趙昶等,因馬市令家人以違禁綵繒易馬,番人因闌入私易鐵器。既出塞,復潛兵掠蔚州,陷馬營,轉剽中東二路。英等擁兵不救,巡撫劉瓛 、鎮守中官孫振又不以實聞。十一年,事發,世忠往勘。上疏備陳大同邊備廢弛,士卒困苦之狀。因極言英、瓛等貪利畏敵,蕩無法度。英落職,瓛、振召還,昶及遊擊劉淮、參將李嶼等俱逮問。已而瓛改大理少卿,昶以大理丞吳一貫覆讞,僅鐫級。世忠復極論瓛罪,且詆一貫,帝皆不問。闕里文廟災,陳八事,不能盡用。
  2. ^ 漢籍電子文獻資料庫《明人傳記資料索引》8929:劉瓛,字廷珍,濟南衛人。成化五年進士,正德二年以左僉都御史廵撫遼東。
  3. ^ 《崇禎歷城縣志·卷十》:劉瓛,字廷珍,濟南衛人。成化己丑進士。歷官刑部郎中,才識明決,折獄稱平,陞都御史,自爲墓誌,著生平勤苦之節。
  4. ^ 《明武宗毅皇帝实录卷之一百二十七》:正德十年秋七月,右副都御史刘巘卒。巘字廷珍,其先江西安福人,以祖戍济南,遂家焉。巘举成化戊戌进士,授刑部主事,转员外郎、郎中,升大理左寺丞,以尹龙故谪广东连州知州。数年量移苏州府同知,升河南府知府、陕西布政司参政,遂升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大同,以事改大理寺左少卿,移病罢归。刘瑾用事时,起为都察院左佥都御史、巡抚辽东,升右副都御史致仕。巘为人无闻,尝自为墓志纪其平生,盖多夸大之辞。末年出处乃讳言而欲掩之。
  5. ^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成化五年己丑科殿試金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