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洪涛 (1957年)
生平
1982年,毕业于同济大学建筑系城市规划专业。毕业后供职于河南省城建局。1984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2年12月,担任河南省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厅劳动人事处处长。1994年7月,担任河南省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厅、河南省建设厅副厅长。2004年1月,担任中共许昌市委副书记。2008年3月,担任河南省科学院院长、党委副书记,河南科高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09年7月,担任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2010年10月,担任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厅长[1]。2014年5月20日,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2]。8月21日河南省检察院决定,依法对刘洪涛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2016年1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宣布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3]。
参考
- ^ 103471.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原厅长刘洪涛被立案侦查. 人民网. [2018-06-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4-02).
- ^ chinanews. 河南省检察院对刘洪涛立案侦查-中新网. 中国新闻网. [2018-06-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8-26).
- ^ 河南宣判21名厅级以上官员 省住建厅原厅长刘洪涛被判12年. 中国经济网——国家经济门户. [2018-06-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