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喜杰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
生平
1978年11月参加工作。1984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3年2月,担任中共松原市委组织部副部长。1999年3月,任松原市人民政府市长助理。2001年3月,任中共白山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2005年4月,任中共白山市委副书记。2006年8月,任白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市长。2007年1月,任白山市市长。2008年,当选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1]。2008年5月,任四平市人民政府代市长,并于12月正式当选。2010年4月,任中共四平市委书记[2]。2015年11月,任吉林省人民政府秘书长兼办公厅主任[3][4]。
2017年6月12日,中纪委网站宣布,刘喜杰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审查。2018年12月,刘喜杰因受贿罪被长春市中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百万元[5]。
参考文献
- ^ 全国人大代表信息-刘喜杰. 全国人大网. [2013-04-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3-06).
- ^ 刘喜杰当选四平市委书记. 人民网. 2012年1月9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年3月4日).
- ^ 刘喜杰任吉林省政府办公厅主任 曾任四平市委书记. 南方网. [2016-04-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2-02).
- ^ 刘喜杰任吉林省政府秘书长. 搜狐新闻. [2016-04-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7-29).
- ^ 吉林省政府原秘书长刘喜杰受贿1600万获刑十一年六个月. 财新网. [2021-05-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5-13).
外部链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职务 | ||
---|---|---|
前任: 李福春 |
吉林省人民政府秘书长 2015年11月-2017年6月 |
繼任: 彭永林 |
前任: 李福升 |
四平市人民政府市长 2008年5月-2010年4月 |
繼任: 石国祥 |
前任: 周化辰 |
白山市人民政府市长 2006年8月-2008年5月 |
繼任: 彭永林 |
中国共产党职务 | ||
前任: 王克成 |
中国共产党四平市委员会书记 2010年4月-2015年10月 |
繼任: 赵晓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