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怀(?—?),字祖思,中国东晋官员。官至黄门侍郎、侍中、太常、护军将军。

咸和二年(327年)任旭卒,太守冯怀上疏称应该赠任旭九卿,当时苏峻作乱,事情没有实行[1]蔡谟谢沈、丁纂、冯怀议论:“降一等的大功之服,也可以嫁女。”[2]

咸和年间,陆晔请求归乡扫墓。有司上奏,旧制给假六十日。侍中颜含、黄门侍郎冯怀反驳:“陆晔内含至德,意志专一,受先帝托付之重,居於台司之位,既蒙诏书许他归省扫墓,大臣之义本来就在忘己,岂能有期限就回来,无期限就不回呢。我们以为应该回来的时候自会回来,不须规定日期。”晋成帝听从,陆晔于是回家[3]

当时议论元旦朝会日皇帝应不应该礼敬司徒王导。博士郭熙、杜援等以为礼没有君拜臣的记载,说应该免除行礼。侍中冯怀议论:“天子制定礼仪,没有比辟雍讲学更大的了。在那一天,还要拜三老,何况是先帝师傅。应该极尽恭敬。”事情交到门下省,荀奕议论:“元旦朝会是三朝之首,应该明确君臣之体,不应该君拜臣。如果他日小会,自然可以极尽敬礼。至尊给公写手诏说‘顿首言’,中书写诏书称‘敬问’,散骑册命时则称:‘制命’。如今诏文还有不同,何况大会和小会,按理怎能相同!”晋成帝下诏听从荀奕[4]

当时人议论王导是皇帝师傅,名位隆重,百僚应当为他降节行礼。太常冯怀问颜含, 颜含回答:“王公名位虽高,没有偏敬的道理,降节行礼的话,可能是诸君的事情。鄙人已老,不识时务。”颜含既而告诉他人:“我听说进攻国家不问仁者。冯祖思向我问奉承巴结的事,难道我的德行不正吗?”[5]

咸康三年(337年),国子祭酒袁环、太常冯怀上疏请求设立国子学。[6]咸康七年(341年),卫将军虞潭认为武悼皇后杨芷晋怀帝永嘉元年已经追复尊号,但是别立庙祭祀,现在应该配享晋武帝。护军将军冯怀和会稽王司马昱中书监庾冰中书令何充尚书令诸葛恢、尚书谢广、光祿勳留擢、丹杨尹殷融、散骑常侍邓逸等都附和虞潭的议论,於是武悼皇后配享晋武帝。[7]

咸康年间,太常冯怀上表提出奉还到西储夹室,称之为祧。晋穆帝永和二年(346年)七月,有司上奏:“十月殷祭进行,京兆府君(司马防)当迁入祧室。之前征西将军(司马钧)、豫章府君(司马量)、颍川府君(司马儁)毁去神主,中兴之初权居天府,在庙门之西,怀疑冯怀当年之论不合礼制。现在京兆府君迁入,是为皇帝的四世远祖,位在太祖(司马懿)之上。之前周朝太祖世代久远,于是迁走有所归宿。现在晋庙以宣皇帝(司马懿)为主。而四祖放在一边,是委屈祖先迁就孙子;殷祭祫祭放在上面,就是替代太祖。”这时转任护军将军的冯怀议论:“礼,无庙的祖先设坛祭祀,可立别室来藏神主,到殷禘时则祭祀在坛上。”于是京兆府君的神主迁入西储,一起称为祧,就像前三祖迁主的礼仪一样,于是正室还是十一个。[8]

参考文献

  1. ^ 晋书》卷九十四 列传第六十四 隐逸 任旭
  2. ^ 隋书》卷八 志第三 礼仪三
  3. ^ 《晋书》卷七十七 列传第四十七 陆晔
  4. ^ 《晋书》卷三十九 列传第九 荀奕
  5. ^ 《晋书》卷八十八 列传第五十八 孝友 颜含
  6. ^ 宋书》志第四 礼一
  7. ^ 《晋书》卷三十一 列传第一
  8. ^ 《晋书》卷一十九 志第九 礼上
    《宋书》志第六 礼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