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足論 ,又稱六分阿毘達磨六分阿毘曇,佛教說一切有部六本論書的合稱。因後世說一切有部以《發智論》為主流,稱為身論,這六本論書便被視為足論。這六本論書為:

  1. 品类论》,龍樹玄奘稱友共傳世友造。
  2. 法蕴论》,玄奘目犍連造,稱友舍利弗造。
  3. 施设论》,玄奘迦旃延造,龍樹稱友目犍連造。
  4. 集异门论》,玄奘舍利弗造,稱友摩訶拘絺羅造。
  5. 界身论》,玄奘世友造,稱友富樓那造。
  6. 识身论》,玄奘稱友共傳提婆设摩(天寂)造。

記載

早期記載見於龍樹大智度論》:

評價

前三论为在世之作,后三论为佛灭后之作,皆为說一切有部所宗。《大智度论》二谓为六分阿毗昙者是也。后世的迦多衍尼子作《发智论》,文义最为广博,故后代之论师,以六论为足,以发智论为身。足为助成之义,此六论助成发智论也。此七论为一切有部宗之根本论藏。《俱舍论光记》一本曰:“前之六论,义门稍少。发智一论,法门最广。故后代论师说六为足,发智为身。此上七论是说一切有部根本论也。”

藏傳佛教中,將發智論與六分阿毘曇,合稱七部對法,或七部阿毘達磨。

印順法師認為,此六論原為獨立論書,但因發智論成為主流,所以被視為是附屬[2]

引用

  1. ^ 北宋法護譯《施設論》:「對法大論中世間施設門第一(按釋論有此門梵本元闕)」
  2. ^ 印順《說一切有部為主的論書與論師之研究》:「六分是阿毘達磨的六部分,本沒有附屬於『發智論』的意義。由於『發智論』系的高度發達,六論就不免遜色。毘婆沙師特重『發智論』,以『發智論』說為主,而解說會通六論。六分於是形成『 發智論』的附屬,也就稱『發智論』為身,六分為六足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