侧脚宋代建筑术语,是指为了使建筑有较好的稳定性,宋《营造法式》规定外檐柱在前、后檐均“柱首微收向内,柱脚微出向外,每屋正面,随柱之长,每一尺侧脚一分,若侧面,每一尺即侧脚八厘;至角柱,其柱首相向,各依本法”[1]即正面柱子的柱脚向外倾斜柱高的1/100,侧面倾斜8/1000,而角柱在正面、侧面两个方向,柱脚各按例倾斜的做法。

參考文獻

  1. ^ 李诫营造法式》 卷第五 大木作制度二 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