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克郡行政區劃史
伯克郡(英語:Berkshire,英文簡稱:Berks),英國英格蘭東南部區域的郡。伯克郡的地方沿革在1973年或以前都是形式、地位上的更動,郡界變化不大,幾個行政區劃改革報告皆不獲英國政府採納;1974年或以後,郡界縮減不少,地方政府的升格、降格使伯克郡的管治範圍大大調整。
1844年,伯克郡與周邊的格洛斯特郡、牛津郡、威爾特郡之內、外飛地作了調整。1894年,伯克郡的衛生區被11個鎮區取締。1934年,伯克郡新設6個非郡自治市鎮。1940-60年代,幾個行政區劃改革報告皆不獲英國政府採納。1974年,伯克郡與白金漢郡、牛津郡調整郡界,引起爭議;雷丁被降格為非都市區;行政郡被廢除,伯克郡成為非都市郡;伯克郡的鎮區合併成6個非都市區,其中5個相繼獲自治市鎮榮譽頭銜。依英格蘭地方政府委員會的建議,伯克郡、白金漢郡、薩里郡在1995年調整郡界,使伯克郡與大倫敦相鄰。1998年,伯克郡議會被廢除,6個非都市區直接升格為單一管理區,脫離非都市的伯克郡;伯克郡再不管轄任何地方,只是一個地理名詞.
1870年代或以前
19世紀前,伯克郡的行政區劃資料未詳,範圍大致與1950年代的相約。1844年前,威爾斯、英格蘭的郡互有內飛地、外飛地,不便地方政府管理。《1844年郡(分離部分)法案》在1844年10月20日生效[1],把各郡的內飛地轉移為她的實際管轄範圍,徹底解決問題[2]。以伯克郡為例,它與格洛斯特郡、牛津郡、威爾特郡互有內、外飛地,法案生效後:
1880-1930年代
本段落講述行政郡、衛生區、鎮區、非郡自治市鎮、郡自治市鎮的廢立。
衛生區的取締
在中世紀,温莎、阿賓登[3] 先後成為伯克郡的郡治。1867年,雷丁成為郡治。《1888年地方政府法案》在1889年4月1日生效,伯克郡成為行政郡,新設的伯克郡議會管轄歷史上的既有範圍(雷丁除外),雷丁不再是郡治,升格為郡自治市鎮(有獨立的自治市鎮議會,不受伯克郡議會管轄)[4]。
《1894年地方政府法案》在1894年4月1日生效,全數廢除574個鄉衛生區(Rural sanitary district-)、688個鎮衛生區(Urban sanitary district),[5],分別由新設的鄉區、鎮區取締(不過,鄉區、鎮區的數量自新設後不斷減少,至1974年被都市區、非都市區全數取締)。以伯克郡為例,新設了11個鎮區:[6]
原文1 | 1875年伯克郡的鄉衛生區 | 1894年伯克郡的鎮區 |
---|---|---|
Abingdon | 阿賓登鄉衛生區 | 阿賓登鎮區 |
Bradfield | 布拉德菲爾德鄉衛生區 | 布拉德菲爾德鎮區 |
Cookham | 庫克姆鄉衛生區 | 庫克姆鎮區 |
Easthampstead | 伊斯特漢普斯特德鄉衛生區 | 伊斯特漢普斯特德鎮區 |
Faringdon | 法靈登鄉衛生區 | 法靈登鎮區2 |
Hungerford | 亨格福德鄉衛生區 | 亨格福德鎮區 |
Newbury | 紐伯里鄉衛生區 | 紐伯里鎮區 |
Wallingford | 沃靈福德鄉衛生區 | 沃靈福德鎮區 |
Wantage | 旺蒂奇鄉衛生區 | 旺蒂奇鎮區 |
Windsor | 温莎鄉衛生區 | 温莎鎮區 |
Wokingham | 沃金厄姆鄉衛生區 | 沃金厄姆鎮區 |
1. 不帶行政區劃後綴的英文原文
2. 1894-1933年,法靈登鎮區橫跨伯克郡、格洛斯特郡。至1934年,完全屬於伯克郡。
《1929年地方政府法案》評估各郡法令部分在1932-1938年陸續生效,有189個自治市鎮擴展範圍;206個鎮區被廢除,新設49個鎮區(淨減少159個);236個鄉區被廢除,新設67個鄉區(淨減少169個)[7]。正如上表的註釋所述,伯克郡有1個鎮區於1934年調整區界。
非郡自治市鎮
1911年,卡弗舍姆由牛津郡轉移至伯克郡。《1933年地方政府法案》規定英格蘭的一級地方政府分為行政郡(包括伯克郡)或郡自治市鎮2種,而行政郡下轄的次級行政區必須是非郡自治市鎮(non-county borough)、鎮區(urban district)或鄉區(rural districts)3種[8],所以伯克郡產生了6個非郡自治市鎮:阿賓登、梅登黑德、紐伯里、新温莎、沃靈福德、沃金厄姆。
1890-1965年的英格蘭的郡: |
1940-1960年代
本段落講述3個委員會對伯克郡地方沿革的建議、大倫敦的設立,但對伯克郡沒實質影響。
地方政府邊界委員會
1948年4月,地方政府邊界委員會完成英格蘭行政區劃、威爾斯行政區劃的改革報告。委員會建議伯克郡保持原狀,英國政府接納。《1949年地方政邊界委員會(解散)法案》(Local Government Boundary Commission (Dissolution) Act 1949)在1949年生效,委員會被廢除[9]。
英格蘭地方政府委員會
《1958年地方政府法案》設立了英格蘭地方政府委員會,負責編定英格蘭行政區劃的改革報告。「南部主審查區」(Southern General Review Area)包括了:伯克郡、白金漢郡、多塞特郡、漢普郡、懷特島郡、牛津郡、威爾特郡共7個郡,伯恩茅斯、牛津、樸茨茅斯、雷丁、南安普敦共5個郡自治市鎮[10]。1965年5月17日「開始評估」(最後發表初部建議的審查區),與伯克郡有關的建議包括:擴張雷丁的自治市鎮界;斯勞(在1974年3月31日前屬於白金漢郡,4月1日起屬伯克郡)由市自治市鎮升格為郡自治市鎮[11];伯克郡、白金漢郡、牛津郡、北安普敦郡南部合併為新設的「泰姆郡」(Thameshire)。不過伯克郡議會、牛津郡議會更反對新設「泰姆郡」[12]。英國政府全盤否定委員會對「南部主審查區」的初部建議,是13個審查區中唯一一個無法進展至第2階段─「建議書草稿」的審查區,更遑論進展至第3階段(最終階段)的「發表報告」。
大倫敦
《1963年倫敦政府法案》在1965年4月1日生效,伯克郡東鄰的米德爾塞克斯郡被廢除,大部分範圍納入新設的大倫敦,米德爾塞克斯周邊的郡也轉移了部分土地予大倫敦[13]。伯克郡東北鄰的白金漢郡、東南鄰的薩里郡的管轄範圍縮減了不少,唯伯克郡沒有受影響。伯克郡與大倫敦的隔著薩里郡和白金漢郡。
1965-1974年的英格蘭的郡、郡自治市鎮: |
雷德克利夫-莫德報告
1969年,約翰·雷德克利夫-莫德主編、皇家委員會出版的《雷德克利夫-莫德報告》建議伯克郡、雷丁郡自治市鎮、白金漢郡南部(包括斯勞)、牛津郡的泰晤士河畔亨利合組成「雷丁-伯克郡」(Reading & Berkshire)[14]。報告大部分的建議都不獲英國政府接納,只有極少數建議獲採納,如:斯勞(在1974年4月1日起)納入伯克郡。
《雷德克利夫-莫德報告》建議的英格蘭行政區劃。 「雷丁-伯克郡」編號52, |
1970-1980年代
非都市郡、非都市區
1971年2月,英國政府推出英格蘭行政區劃改革的白皮書《英格蘭地方政府:政府對於改組的建議》(Local Government in England: Government Proposals for Reorganisation)[15],諮詢公眾意見。伯克郡的改革在白皮書的「範圍39」(Area 39)部分,在諮詢期結束後沒作變動。
隨後,英國政府遞交正式的法案《1972年地方政府法案》交予英國國會審議並獲通過,在1974年4月1日生效[16]:所有郡自治市鎮被廢除,雷丁被降格為非都市區(由貝德福德郡的實際管轄);白金漢郡南部一小角(包括斯勞、伊頓)納入伯克郡;位於西伯克郡北部的郡治阿賓登和周遭的白馬丘陵(又音譯作「懷特霍斯丘陵」)轉移至牛津郡;行政郡被廢除,伯克郡成為非都市郡;伯克郡的11個鎮區合併成6個非都市區,其中紐伯里在1998年4月1日更名為「西伯克郡」。
自治市鎮地位
1974年,多個區(district)級地方政府自治體獲英國樞密院頒發皇家特許狀(royal charter),擁有「自治市鎮」(borough)的榮譽頭銜。當時伯克郡的6個非都市區,只有雷丁、温莎-梅登黑德、斯勞(共3個)在1974年獲自治市鎮地位;布拉克內爾在1988年才獲之,並更名為「布拉克內爾森林」;紐伯里在1998年升格為單一管理區,並更名為「西伯克郡」,但至今仍未獲之[17];沃金厄姆在1998年升格為單一管理區,在2007年3月12日獲之[18]。
伯克郡與英國皇室淵源甚深(尤其是溫莎城堡座落在伯克郡),英女皇伊利莎白二世在1958年賜予頭銜「皇家郡」,故伯克郡全名「伯克郡皇家郡」(Royal County of Berkshire),在1974年簽發專利特許證(Letters Patent)正式確認;温莎所在的自治市鎮在1974年4月1日新設時亦取名為「溫莎-梅登黑德皇家自治市鎮」,有「皇家」的頭銜。
爭議
《1972年地方政府法案》把伯克郡的郡治阿賓登、法靈登、旺蒂奇、迪德科特、沃靈福德和周遭的白馬丘陵(又音譯作「懷特霍斯丘陵」)轉移至牛津郡的白馬谷區(阿賓登變成白馬谷的行政總部)、牛津郡南區,在推出白皮書時已有不少人不滿,法案生效後愈來愈多人加入抗議運動[19]。在法案生效前1個月(1974年6月),抗議者聲稱收集了10,000個簽名,贊成把「伯克郡白馬」(Berkshire White Horse)重新劃入伯克郡郡界內[20] 。但代表阿賓登的國會議員艾雷·尼夫卻支持把白馬丘陵劃入白金漢郡[21]。無論如何,英國政府並沒有改變把白馬丘陵劃入牛津郡的決定。
1990年代-
草擬法令
《1992年地方政府法案》設立[22] 的英格蘭地方政府委員會在1992-2002年編寫改革英格蘭行政區劃的報告。1994年12月,委員會出版《伯克郡未來地方政府的最終建議》(Final Recommendations for the Future Local Government of Berkshire)[23],建議廢除伯克郡議會[24];下轄的6個非都市區,其中4個─紐伯里、雷丁、沃金厄姆、斯勞升格為單一管理區,其餘的2個─布拉克內爾森林、溫莎-梅登黑德合併為1個單一管理區「皇家東伯克郡」(Royal East Berkshire),共計5個單一管理區;紐伯里更名為西伯克郡;白金漢郡白金漢郡南區東南端、薩里郡斯佩爾索恩區西北端轉移至伯克郡。
英國環境大臣約翰·格默(John Gummer)大致上認同《伯克郡未來地方政府的最終建議》,但建議原有的6個非都市區可以全部直接升格為6個單一管理區,無需另行合併[25]。伯克郡議會原本支持建議,但後來郡議會內的政治力量變動,1995年3月起,較多議員反對建議[26],更入稟法院(循司法途徑),高等法院裁定《最終建議》的「單一管理區」部分無效,但終審法院推翻高等法院的判決,該部分回復法律效力。
法令生效
英國政府率先為《伯克郡未來地方政府的最終建議》不受訴訟的部分擬定正式法令。1995年4月1日,《1994年伯克郡、白金漢郡和薩里郡(郡界)法令》生效[27],白金漢郡白金漢郡南區艾弗南端(在斯勞東北)、薩里郡斯佩爾索恩區西北端(在斯勞東南)轉移至伯克郡斯勞區,組成新教區「科爾布魯克-波伊爾」,使伯克郡與大倫敦相鄰(白金漢郡與薩里郡因而不再相鄰)。
繁複的司法程序使單一管理區的推行由1997年4月1日延遲至1998年4月1日執行[28][29]。《1996年伯克郡(結構變化)法令》在1998年4月1日生效[30],伯克郡原有的6個非都市區升格為6個單一管理區(其中紐伯里更名為西伯克郡),伯克郡議會被廢除,伯克郡可保留名譽郡、非都市郡的郡級地位。沒有實際管轄非都市區的英格蘭的郡(伯克郡只是包含6個單一管理區)不應獲非都市郡地位,但伯克郡是「皇家郡」,故獲特別處理。
每一個名譽郡都有一個代表英國皇室但沒有實權的郡尉(Lord Lieutenant)常駐,名譽的伯克郡包含西伯克郡、雷丁、沃金厄姆、布拉克內爾森林、温莎-梅登黑德、斯勞在內。非都市郡與單一管理區沒有從屬關係,以上6個單一管理區已脫離非都市的伯克郡,行政上與任何英格蘭的郡也互不相干。伯克郡再沒有管轄任何地方;從行政的角度看,伯克郡只是地理名詞而已。
下圖顯示英格蘭48個名譽郡的分佈情況。伯克郡位處東南英格蘭區域,北(左部分)與牛津郡相鄰,北(右部分)與白金漢郡相鄰,南(左部分)與漢普郡相鄰,南(右部分)與薩里郡相鄰。
城鎮
自19世紀至現在,伯克郡各鎮的數量和分佈已調整了幾次。直至2008年,伯克郡內有沒有城市(City),但有13個鎮(Town)分佈於不同次級行政區─西伯克郡佔2個,雷丁自己1個,沃金厄姆佔3個,布拉克內爾森林佔3個,温莎-梅登黑德佔3個,斯勞自己1個。
擁有單一管理區地位的雷丁和斯勞分別有143,700、120,100人口,是其他鎮的2-6倍。以下13個鎮按人口多寡編號,在下圖中分別代表她們在伯克郡的位置(阿斯科特、克羅索恩未有人口數據,唯有按英文字母編為第12、13)。直接點擊地圖上的編號即可進入該鎮的主條目。
排名 | 地名(中譯) | 地名(原文) | 所屬的區 | 人口 |
---|---|---|---|---|
1 | 雷丁 | Reading | 雷丁 | 143,700 |
2 | 斯勞 | Slough | 斯勞 | 120,100 |
3 | 梅登黑德 | Maidenhead | 温莎-梅登黑德 | 58,848 |
4 | 布拉克內爾 | Bracknell | 布拉克內爾森林 | 50,131 |
5 | 厄利 | Earley | 沃金厄姆 | 32,036 |
6 | 沃金厄姆 | Wokingham | 沃金厄姆 | 30,403 |
7 | 紐伯里 | Newbury | 西伯克郡 | 28,339 |
8 | 溫莎 | Windsor | 溫莎-梅登黑德 | 28,324 |
9 | 伍德利 | Woodley | 沃金厄姆 | 26,439 |
10 | 薩徹姆 | Thatcham | 西伯克郡 | 22,824 |
11 | 桑德赫斯特 | Sandhurst | 布拉克內爾森林 | 22,000 |
12 | 阿斯科特 | Ascot | 溫莎-梅登黑德 | |
13 | 克羅索恩 | Crowthorne | 布拉克內爾森林 |
相關
以下列出與伯克郡地方沿革相關的:
- 法案
- 1844年郡(分離部分)法案 Counties (Detached Parts) Act 1844
- 1887年地方政府(邊界)法案 Local Government (Boundaries) Act 1887
- 1888年地方政府法案 Local Government Act 1888
- 1894年地方政府法案 Local Government Act 1894
- 1933年地方政府法案 Local Government Act 1933
- 1958年地方政府法案 Local Government Act 1958
- 1972年地方政府法案 Local Government Act 1972
- 1992年地方政府法案 Local Government Act 1992
- 法令
- 1994年伯克郡、白金漢郡和薩里郡(郡界)法令 The Berkshire, Buckinghamshire and Surrey (County Boundaries) Order 1994
- 1996年伯克郡(結構變化)法令 The Berkshire (Structural Change) Order 1996
- 白皮書、報告
- 雷德克利夫-莫德報告 Redcliffe-Maud Report
- 英格蘭地方政府:政府對於改組的建議 Local Government in England: Government Proposals for Reorganisation
- 伯克郡未來地方政府的最終建議 Final Recommendations for the Future Local Government of Berkshire
- 委員會
- 皇家委員會 Royal Commission
- 英格蘭地方政府委員會(1992年)
以下列出與英格蘭行政區劃改革有重大關係,但不影響伯克郡的東西:
- 1963年倫敦政府法案 London Government Act 1963
- 2009年英格蘭地方政府結構變化 2009 structural changes to local government in England
- 英格蘭地方政府委員會(1958-1967年) Local Government Commission for England (1958–1967)
- 地方政府邊界委員會(1945-1949年) Local Government Boundary Commission
註釋
- ^ Counties (Detached Parts) Act 1844(1844年郡(分離部分)法案),7 & 8 Vict,c. 61,倫敦
- ^ Thomas Moule,《Moule's English Counties in the 19th Century》,倫敦,1836年,出版社:Simpkin & Marshall。1990年重印,書名更改為《The County Maps of Old England by Thomas Moule》,倫敦,出版社:Studio Editions Ltd,ISBN 1-85170-403-5。
- ^ David Nash Ford. 《阿賓登》. 皇家伯克郡歷史. Nash Ford Publishing. [2008年8月28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年1月1日).
- ^ The Local Government Act 1888(1888年地方政府法案),51 & 52 Vict,c. 41。
- ^ Local Government Act 1894(1894年地方政府法案),56 & 57 Vict,c.73
- ^ Frederic A. Youngs,《Guide to the local administrative units of England, Vol. 1: Southern England》,Royal Historical Society, Guides and handbooks no. 10,倫敦:University College,1979年,ISBN 0-901050-67-9
- ^ Local Government Act 1929(1929年地方政府法案),19 & 20 Geo V,c.17)
- ^ Local Government Act 1933(1933年地方政府法案),23 & 24 Geo.5,c. 51。
- ^ Local Government Boundary Commission (Dissolution) Act 1949(1949年地方政邊界委員會(解散)法案),12, 13 & 14 Geo. 6,c. 83。
- ^ 《London Gazette》,1965年3月2日
- ^ 《County borough status for Slough opposed》,《泰晤士報》,1965年7月23日
- ^ 《Merger of three counties sought》《泰晤士報》,1965年10月27日
- ^ London Government Act 1963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1963年倫敦政府法案),1963 c. 33。
- ^ Redcliffe-Maud Report(雷德克利夫-莫德報告),Cmnd. 4040。
- ^ HMSO《Local Government in England: Government Proposals for Reorganisation》,Cmnd. 4584.
- ^ Local Government Act 1972(1972年地方政府法案),1972 c. 70。
- ^ 《Local Government in England and Wales : A guide to the New System》,HMSO,倫敦,1974年
- ^ 沃金厄姆自治市鎮議會《Annual Monitoring Report December 2007[失效連結]》,第4頁底部註釋
- ^ 《Warning of ‘remoteness’ in new councils》,泰晤士報,1974年4月1日
- ^ 《Berkshire White Horse》泰晤士報,1974年6月5日
- ^ 《Whose White Horse?》,泰晤士報,1974年6月24日
- ^ Local Government Act 1992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1992年地方政府法案),1992 c. 19。
- ^ 英格蘭地方政府委員會:《Final Recommendations for the Future Local Government of Berkshire》,1994年12月
- ^ Shire campaigners welcome liberation. 《泰晤士報》. 1994年12月16日.
- ^ 存档副本. 国会议事记录. 英國下議院. 1995年3月2日. 第1183–1187卷 [2008-08-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9-06-27).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存档副本. [2008-08-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9-06-27.
- ^ Nicholas Schoon. Berkshire to lose county council in shake-up of shires. 《獨立報》. 1995年3月22日.
- ^ 《1994年伯克郡、白金漢郡和薩里郡(郡界)法令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SI 1994/330
- ^ Ian Murray. Court rules against Gummer on shire. 《泰晤士報》. 1995年10月7日.
- ^ James Meikle. End nears for council. 《衛報》. 1996年1月25日.
- ^ 存档副本. 国会议事记录. House of Commons. 1995年3月21日. 第123–128卷 [2008-08-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8-02-12).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存档副本. [2008-08-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8-0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