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皆非

「以上皆非」,或者None of the above(NOTA),又稱“反對一切”或“刮”票(against allscratch),是選票的可能選項,旨在讓選民在選舉中可以表示其反對選舉候選人的看法。它基於這樣一個原則,即同意要求能夠在選舉中拒絕同意,就像他們可以在投票問題上投票“否”一樣。

不少國家或地區都有這項制度,如印度、希臘、烏克蘭。

當投票中列出「以上皆非」時,「以上皆非」有可能獲得多選票,因此“贏得”選舉。這情形出現時可能會補選,但也可能無關緊要。

西班牙

空白選票

西班牙的投票規定,空白選票是“以上都不是”(voto en blanco),但很少有機會影響選舉席位分配。它主要視為候選人不贊成的統計指標。空白選票只會增加「有效選票」的數量,提高政黨選舉門檻(3%和5%,具體取決於選舉型態)。超過門檻的政黨根據頓特法取得席位。[1]

空出席位

自1999年以來,出現了幾個政黨,以便在議會中看到“以上皆非”選項並且會出現空缺席位。[2][3][4][5][6]這些黨派參加了2011年西班牙大選

在地方層級,如2011年地方選舉,在巴塞隆納等城市的空白席位,獲得1萬5582張選票(平均有效選票的1.71%)。

美國

美國內華達州在1976年採用“ 沒有這些候選人 ”作為投票選項時,可以追溯美國投票選項之中“以上皆非”的起源。[7]

加拿大

加拿大的選舉並沒有正式列出“以上皆非”選票。然而,在一些省級選舉,通過參加投票站並正式“拒絕投票”,在實際上視為“以上皆非”。[8]

安大略省的以上皆非黨是已註冊政黨,儘管其規定的任務是讓其候選人在立法機關中擔任無黨籍的代表,反映其選民的觀點和利益,而不僅是「不接受所有候選人」而已。

功能類似“以上皆非”的程序

重新提名(RON)

  • 某些非政治選舉有「重新提名」選項,如公司內部提名。
  • 在可轉讓投票選舉中,RON並非嚴格不屬於上述候選人,因為當RON在計票期間淘汰時,如有這些偏好,其投票將轉移給其他候選人。

濫用

  • 日本有政黨以「無支持政黨」為名,若選民寫了「無支持」,通常本意是不支持任何候選者,但在政黨票中卻會被視為支持這個名為「無支持政黨」的政黨。

另見

參考資料

  1. ^ http://www.readyfortomorrow.com/el-sistema-electoral-en-espana-y-la-exclusion-de-las-minorias/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Reflexión sobre el sistema Electoral español
  2. ^ 存档副本. [2019-05-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5-05). 
  3. ^ 存档副本. [2019-05-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12-18). 
  4. ^ Registro de Partidos Políticos. MIR.es. 18 December 2012 [28 May 20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12-18). 
  5. ^ Registro de Partidos Políticos. MIR.es. 18 December 2012 [28 May 20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12-18). 
  6. ^ Interior, Ministerio del. Registro de Partidos Políticos. webarchive.loc.gov. [2019-05-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10-19). 
  7. ^ 'None Of The Above' Ballot Option In Nevada Upheld By Federal Appeals Court. 2015-11-25 [2016-08-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11-25). 
  8. ^ Voting for none of the above. Arpacanada.ca. 2007-11-08 [2016-05-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6-04).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