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伍连坐法

商鞅变法中的一种户籍制度

什伍連坐法,即什伍連坐,亦鄰里連坐,是刑法連坐法的一種[1]秦律繼承規定為連坐制度之一[2],其他為同居連坐、職務連坐等。該制度為秦貫徹法家重刑理論,所實行廣泛的株連制度[3]。後來的里甲制即由此發展而來,是專制時代控制人身自由的基層組織形式[4]

起源與發展

早在春秋時期齊國就推行什伍制,十家為什,五家為伍,什長和伍長負責閭里治安,要求發現形跡可疑人士就要上報,使「奔亡者無所匿,遷徙者無所容」[5]。而衛國吳起吳子兵法》內闡述其軍事化禮法要求,就有主張要按照同鄉同里編組、同什同伍相互聯保的形式對軍隊實行嚴管[6]。而出身為衛國君主庶子的商鞅,受吳起影響很大,因而也在後來實踐上採用其理論[7]:211

公元前356年在秦國商鞅變法,施行戶籍制度將全國每五戶編成一伍,十戶編成一什,將五家或十家搆成一個聯保組織,指使人們互相監視[3]。如有「什」「伍」之中一戶犯罪,其他戶必須及時告發,告發者有賞[3];不告密者,連坐腰斬。告密者得到的赏赐与在戰場上斩获敵人首級等同,而知情不报者受到的惩罚,等同于「投降敌人」一樣的處罰。[8]

秦對六國諸侯施行

秦建立一統帝國後,原六國貴族、豪強大姓,無論在原籍或遷徙關中/其他地區,均被施以什伍法而強制分戶,成為什伍之民,相互連坐,原有侯爵家室及附庸們難以同聚共居[9]。而原六國的普通農民,也因其故俗,在不經意間觸犯秦的什伍法而身陷囹圄[9]

目的

在奉行重刑主義的法家看來,該法律是要在人們心中植下恐懼,使人不敢以身試法,而增強法律效果[10],以驅使民眾致力於耕戰,實現諸侯國富國強兵的目的[11][12]。而在這種以控制人身為目標的嚴密管束系統下,人口的自由流動基本無法發生;於統治者來說,不僅是保證社會秩序的穩定,也是穩固了統治治下的賦稅徭役兵役基礎[4]

參見

史記·商君列傳

參考

  1. ^ 孙, 膺杰; 吴, 振兴. 刑事法学大辞典. 延边大学. 1989. ISBN 7-5634-0176-8. 
  2. ^ 馬端臨《文獻通考·職役考》:“秦人所行什伍之法,與成周一也。”
  3. ^ 3.0 3.1 3.2 谢伟勇. 秦朝的连坐法. 北京法院网. 2010-04-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9-20) –通过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4. ^ 4.0 4.1 何清涟. 千年不变的社会单位:从什伍里甲制到居委会. VOA. 2010-12-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9-20). 
  5. ^ 管子.禁藏第五十三》
  6. ^ 《吴子·治兵》:短者持矛戟,长者持弓弩,强者持旌旗,勇者持金鼓,弱者给厮养,智者为谋主。乡里相比,什伍相保。
  7. ^ 钱穆. 《先秦诸子系年考辨》. 上海市福州路401号: 上海书店. 1992年1月. ISBN 7805694745. 
  8. ^ 《史记·卷六十八·商君列傳》:令民為什伍,而相牧司連坐。不告姦者腰斬,告姦者與斬敵首同賞,匿姦者與降敵同罰。
  9. ^ 9.0 9.1 臧知非. 秦汉宗族政策与基层社会治理——兼论商鞅变法离散宗族的历史内涵. 普世社会科学研究网. 2022-03-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9-20). 
  10. ^ 张仁玺.秦汉家族成员连坐考略[J].思想战线,2003 (6): 97-102.
  11. ^ 何永军; 谢蒙. 连坐、连带责任的现代价值及其限度. 天津市法学会. 发表于《晋阳学刊》2022年第3期. 2022-07-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9-20). 
  12. ^ 韓非言之為「國富而兵強」,《韓非子·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