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換配偶
群婚或群交
交換配偶,簡稱換偶,是指兩對或以上的伴侶(婚姻關係、民事結合或同居關係)互相交换配偶进行性交,古稱易內、通室。《左傳·襄公二十八年》記載慶封與盧蒲嫳易內之事,清朝杜鄉漁隱《野叟閒譚》也載述了一對兄弟交換配偶的事[1][2]。
形式
交換配偶活動可包括:
相关法律条文
中国大陆
在中国大陆,此行为可能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聚众淫乱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一条第一款:「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參考文獻
- ^ Swinger signs & symbols to recognize the community. SIN TEMPTATION. [2021-05-08] (英语).
- ^ The meaning of the swinger symbol. [2019-07-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1-22).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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