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路,元朝的路。
汉朝至隋唐皆为越巂郡西徼地,贞元中,其地归南诏。元宪宗三年,征大理。四年春,立茶罕章管民官。至元八年(1271年),立宣慰司。十三年(1276年),改为丽江路,立军民总管府。二十二年(1285年),罢军民总管府,于通安州、巨津州之间立宣抚司。辖境相当今云南省怒江流域以东,兰坪县、丽江市、永胜县、华坪县以北等地。
丽江路领一府(北胜府)、七州(顺州、蒗蕖州、永宁州、通安州、兰州、宝山州、巨津州)。另巨津州领一县(临西县)。明太祖洪武年间,改为丽江府,治所在通安州(今云南省丽江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