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地政司
(重定向自中華民國地政部)
內政部地政司 Department of Land Administration, MOI (英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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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政府機構 | |
基本信息 | |
所屬部門 | 內政部 |
主要官員 | |
司長 | 王成機 |
副司長 | 陳杏莉 |
成立沿革 | |
成立日期 | 1949年3月2日 |
前身機關 | 中華民國地政部 |
聯絡信息 | |
地址 | 10055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7樓 |
電話 | 1996 |
網站 | 內政部地政司全球資訊網 |
沿革
- 1912年內務部成立後,8月,內務部分設總務廳及民治司、職方司、警政司、土地司、禮俗司、衛生司,土地司辦理全國土地行政事宜。
- 1915年,成立「全國經界籌辦處」。
- 1915年6月,成立「內政部經界局」。
- 1917年,改稱內政部設土地司。
- 1930年,《土地法》公布。
- 1932年,設立「中央地政機關籌備處」。
- 1936年7月,內政部土地司更名為「內政部地政司」。
- 1941年7月,增設「內政部地價申報處」,主管地價申報事宜。
- 1942年6月,地政司與地價申報處合併為「行政院地政署」,直屬行政院。
- 1947年5月,依据1946年公布并施行新《土地法》和《土地法施行法》,将地政署升格为地政部,设地籍、地价、地权、地用四司。部长李敬斋,常务次长(继任政务次长)汤惠荪。
- 1949年5月24日,緊縮機構,地政、農林、糧食、水利、衛生、社會等部同時裁併,地政部縮編為地政署,下隸屬內政部。[1]
- 1973年7月,地政署再改組縮編為「內政部地政司」。
- 1999年7月1日因精省,臺灣省政府地政處併入內政部,成為「內政部地政司中部辦公室」。
- 2023年9月20日,地政司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業務移交內政部國土管理署。
中部辦公室
- 1945年9月20日,戰後國民政府成立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設立「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民政處地政局」。
- 1947年5月16日,改組為「臺灣省政府民政廳地政局」。
- 1979年8月,升格為「臺灣省政府地政處」。
- 1998年10月28日,臺灣省政府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省政府地政處併入內政部,成為「地政司中部辦公室」。
歷任首長
- 地政部部長
- 地政署署長
- 地政司司長
- 蕭輔導: 前任
- 王銘正: 前任
- 王靚琇: 前任
- 王成機: 現任
組織
- 司長
- 副司長(配置於北部辦公室)
北部辦公室
編制有13科室及2任務編組(衛星測量中心、臺灣電子航行圖中心)[2]
- 地籍科
- 地價科
- 地權科
- 地用科
- 測量科
- 方域科
- 衛星測量中心
- 臺灣電子航行圖中心
地政司中部辦公室
- 土地登記科
- 土地使用編定管制科
- 不動產交易科
- 土地重劃科
- 公地行政科
- 區段徵收科
- 地政資訊作業科
参考文献
- ^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2020804177947975&id=457582697603472
- ^ 執掌/地政司北部辦公室. [2012-11-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12-14).
外部連結
- (繁體中文)(英文)內政部地政司全球資訊網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