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于1949年9月21日至30日,在中国共产党控制下的华北人民政府北平市中南海怀仁堂召開[1],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作了準備。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第一届全体会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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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制定会议 | |
种类 | |
种类 | |
历史 | |
成立 | 1949年9月21日 |
解散 | 1949年9月30日 |
前身 | 政治协商会议 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 |
继任 |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 |
领导 | |
主席团(89人) | |
大会秘书长 | |
结构 | |
议员 | 662席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代表列表 |
正式代表政党 | 党派代表(142):
区域代表(102):
军队代表(60):
团体代表(206) |
正式代表委员会 | 组织法草案整理委员会 共同纲领草案整理委员会 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草案整理委员会 国旗国徽国都纪年方案审查委员会 代表提案审查委员会 |
会议地点 | |
华北人民政府 北平市(9月27日之前) 北京市(自9月27日起) 中南海怀仁堂 |
9月21日,毛澤東在開幕詞中宣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了”,“中國人民從此站起來了”。9月29日,全会通过相当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宪法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9月30日,全会选举产生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组成人员,毛泽东当选中央人民政府主席。
代表
會議代表共662人,其中團體代表235人、區域代表116人、黨派代表165人、人民解放軍代表71人、特别邀請人士75人。
议程
开幕开国
統稱為「开国盛典」[2][3][4]。9月21日,毛泽东致开幕词:“我們團結起來,以人民解放戰爭和人民大革命打倒了內外壓迫者,宣布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成立了。”“佔人類總數四分之一的中國人民從此站起來了。”[5]
22日,《人民日报》发表社论《旧中国灭亡了,新中国诞生了》[6]。
立法制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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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7日,全会通過《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組織法》。
9月27日,全会通过《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都、紀年、國歌、國旗的決議》,決定以北平為首都,改名北京;以《義勇軍進行曲》為代國歌[註 1];以五星紅旗為國旗。
9月29日,全会通過了效力为臨時憲法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
选举政府
9月30日下午,全会选举产生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组成人员,毛泽东当选中央人民政府主席。
候選人 | 政黨 | 得票 | 當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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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數 | 得票率 | |||||
中央人民政府主席 | 毛泽东 | 中國共產黨 | 575 | 99.83%[註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