丘憲章
丘宪章(1564年—1618年),字從周,號尼山[1],福建延平府南平縣人,軍籍,明朝政治人物。
丘憲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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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惠州府推官 | |
籍貫 | 福建延平府南平縣 |
字號 | 字從周,號尼山 |
出生 | 嘉靖四十三年甲子四月十七日 |
逝世 | 萬曆四十六年戊午八月初六日 |
配偶 | 娶程氏,封孺人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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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万历十九年(1591年)辛卯科福建乡试举人,三十五年(1607年)丁未科進士[2],大理寺觀政,奉敕督蓟辽边屯,便道归省。三十七年(1609年)授惠州府推官,任內砥礪名節、平反刑獄,四十年(1612年)任廣東鄉試考官,四十三年任江西乡试考官,取士稱得人,四十四年考績行取時,因母親逝世回鄉,不久去世,享年五十五,入祀鄉賢祠[3]。
家族
曾祖丘阜;祖父丘汝大;父丘雲龍,號乾江。母林氏,封孺人。慈侍下。弟憲典。
参考资料
- 丁绍轼《惠州府推官尼山丘公墓誌銘》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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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韋大有 |
明朝惠州府推官 1609年-1618年 |
繼任: 溫國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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