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界和下界

(重定向自下界

為一個偏序集,若存在,能滿足都有,則稱作集合上界,若存在,能滿足都有,則稱作下界

例如在實變數中,若存在一個實數,能滿足都有,則即為集合上界,若存在一個實數,能滿足都有,則即為集合下界

性質

连续性公理:在非空实数集中,若含上界,則必含最小上界上确界);若含下界,則必存在最大下界下确界)。[1]

参见

  1. ^ 确界存在定理-学术百科-知网空间. wiki.cnki.com.cn. 知网空间. [2017-06-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