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天廸(1731年—?),和名伊江亲方朝睦,又名伊江亲方朝庆琉球国第二尚氏王朝政治家、三司官

向天廸是向氏伊江殿内第三代当主,他是向和声(伊江亲方朝叙)之孙。乾隆四十年(1775年),摄政尚和(读谷山王子朝恒)以及三司官马宣哲(宫平亲方良廷)、向邦鼎(涌川亲方朝乔)、马国器(与那原亲方良矩)联名奏请编纂一部赏罚科律,获得尚穆王的批准。向天廸与马克义(幸地亲方良笃)担任编纂的奉行,以《大清律》为基础,引入了一些琉球的内法,历时十二年,于乾隆五十一年(1786年)编成《琉球科律》,经尚穆王批准后颁行全国。这是琉球历史上第一部成文法

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他以年头使的身份出使萨摩藩,翌年回国。乾隆四十七年壬寅正月六日(1782年2月17日),就任三司官。乾隆五十二年丁未十一月二日(1787年12月10日),尚穆王赐给他紫地浮织冠。乾隆五十八年(1793年),由于各地杣山日渐枯萎,尚穆王担忧对日后建造进贡船和王宫造成影响,故而派向天廸前往中头国头各地巡视杣山,依法进行栽植培育。

嘉庆三年戊午三月十二日(1798年4月27日),尚温王元服,由向天廸担任乌帽子亲[1]嘉庆五年庚申八月朔日,尚温王赐给他青地五色浮织冠。嘉庆六年辛酉十一月二十日(1801年12月25日)致仕。嫡子向承训(伊江亲方朝安)继承他的当主之位。

向天廸著有《伊江亲方日日记》一书。这本书是了解当时琉球政治、社会状况的重要史料。[2]

参考资料

向天廸(伊江朝睦)
前任:
马宣哲
(宫平良廷)
琉球国丑日番法司
1782年—1801年
继任:
向文龙
(喜屋武朝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