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大直(?—1553年),字养浩,号岷川,成都府华阳县人,四川宁川卫军籍,明朝政治人物。

刘大直
大明
籍贯成都府华阳县
出生生年不详
逝世嘉靖三十二年
出身
  • 嘉靖十四年乙未科同进士出身

生平

四川乡试第二十三名举人。嘉靖十四年(1535年)中式乙未科会试第一百三十三名,登第三甲第四十三名进士[1][2]。授浙江台州府临海县知县,嘉靖十八年擢取给事中,历官工科左右给事中、礼科都给事中[3],升太仆寺少卿。嘉靖三十一年九月,巡抚贵州[4],具文武才,立保甲法以止盗,延工师以教织,清屯田,练士卒,省驿递,甫六月卒,民罢市哭之[5]

家族

曾祖刘晟;祖父刘志宏;父刘佐,曾任寿官。母袁氏[6]

参考文献

  1.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嘉靖二十二年五月丙午,升工科左给事中刘大直为礼科都给事中。
  4. ^ 嘉靖三十一年九月壬寅,太仆寺少卿刘大直为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贵州。
  5. ^ 《贵州通志》
  6.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嘉靖十四年乙未科进士登科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