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成甫(1521年—?),字光韶,浙江绍兴府余姚县人,军籍,明朝政治人物。

陈成甫
大明
籍贯浙江绍兴府余姚县
出生二月初六日
逝世卒年不详
配偶娶冯氏
出身
  • 嘉靖二十五年丙午科举人
  • 嘉靖三十八年己未科进士出身

生平

浙江乡试第七十五名举人。嘉靖三十八年(1559年)中式己未科会试第三十名,二甲第三十四名进士[1][2]。历官刑部员外郎,隆庆元年(1567年)四月升江西按察司佥事,四年七月被革职[3]

家族

曾祖陈杞宗;祖父陈仕律;父陈琏。嫡母周氏;生母庄氏。严侍下。弟成岳[4]

参考文献

  1.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大明穆宗庄皇帝实录卷之四十七》:隆庆四年七月,革江西按察司佥事陈成甫及浙江萧山县知县许承周职,下巡按御史勘报。初成甫奉表行过家,赍装甚盛,至萧山,以事怒驿吏,辄搒之。承周大恨,搜其装,狼籍道上,拘留数日乃得去。于是江西巡按御史刘思问廉得成甫贪状劾之,并请治承周侵辱宪臣罪。吏部覆议当勘,从之。
  4.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嘉靖三十八年己未科登科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