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汝嘉(1574年—?年),字无美,号赤城直隶苏州府长洲县民籍,苏州府吴县人,明朝官员。

金汝嘉
大明备兵沂州山东按察司副使
籍贯直隶苏州府吴县
直隶苏州府长洲县民籍
出生甲戌八月十二日
逝世卒年不详
配偶娶胡氏(封安人)
亲属曾祖金式,祖金相,父金和,母惠氏(累封安人诰封太宜人)
出身
  • 万历二十五年丁酉科举人
  • 万历三十八年庚戌科进士

生平

丁酉应天府乡试七名举人,万历三十八年庚戌科第二甲第二十六名进士。刑部观政,三十九年授刑部贵州司主事,升员外郎、郎中,四十二年告归。起改南京兵部职方司郎中,四十四年升江西赣州府知府[1]。泰昌元年(1620年)十月升山东按察司副使、沂州兵备。

家族

曾祖金式;祖金相,累赠承德郎南京兵部主事;父金和,甲戌进士,诰赠奉政大夫,崇祀名宦;母惠氏(累封安人,诰封太宜人)。慈侍下。兄汝器,弟汝谐(庠生);汝翼;汝楫;汝为(庠生)。子金世廉(廪生)。

参考资料

  1. ^ 《万历三十八年庚戌科序齿录》:治《书经》,年三十六岁中式万历三十八年庚戌科第二甲第二十六名进士。甲戌八月十二日生,行一,曾祖金式;祖金相,累赠承德郎南京兵部主事;父金和,□□□诰赠奉政大夫崇龙名臣;母惠氏(累封安人诰封太宜人)。慈侍下,妻胡氏(封安人),兄汝器,弟汝谐(庠生);汝翼;汝楫;汝为(庠生),子世廉(廪生)。由附学生中式丁酉乡试七名举人会试中式二百八十名。授刑部观政辛亥授刑部贵州司主事,升员外郎中甲寅告改南京兵部职方司郎中丙辰陞江西赣州知府。
官衔
前任:
杨莹锺
明朝赣州府知府
1616年-1621年
继任:
余文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