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兆芬(1906年—1968年),浙江馀姚人,中华民国政治人物和外交官。

生平

谷兆芬1920年代投身国民革命,加入中国国民党。后留学法国,获得巴黎大学博士学位。学成归国后从政。抗战爆发后,加入军统。1938年,军统在法属印度支那西贡设立直属组,谷兆芬任组长,他对外公开身份是驻西贡领事馆副领事,负责情报工作。日军占领越南后,谷兆芬被日军拘捕,后于1942年逃回国内。

1945年,国民政府在马达加斯加增设驻塔那那利佛领事馆,任命谷兆芬为首任领事。谷兆芬认为国内形势急剧变化,不愿到国外任职,多番谋求改换职务,未获国民政府同意。延期近一年后,谷兆芬方于1946年3月抵达马达加斯加任职。1948年,因侨务繁重,领事馆升格为总领事馆,谷兆芬随之升任总领事。1949年11月,谷兆芬响应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率全体馆员宣布起义,接受中央人民政府领导。1950年1月,中华民国政府正式撤销谷兆芬总领事一职,并于5月以“叛国投匪”的罪名将他列入通缉名单[1]

谷兆芬于1950年年中回到中国大陆,获得政务院总理周恩来接见。后任山东省人民政府参事。1968年去世。

注释

  1. ^ 《中华民国史事纪要》民国三十九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