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特色条目评选/培根配啥都美味

培根配啥都美味

结果11支持, 2反对 => 入选 核对者:--刘嘉留言2013年12月21日 (六) 02:12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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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期:2013年12月7日 至 2013年12月21日
說明:译自英文特色条目,来源充足,可供查证,类别冷门但美味无比。—刘嘉留言2013年12月7日 (六) 02:09 (UTC)[回复]

符合特色标准

如果认为这个条目符合特色条目标准,使用#{{yesFA}},說明支持的理由並簽名;
  1.   符合典范条目标准:提名人票。--刘嘉留言2013年12月7日 (六) 02:14 (UTC)[回复]
  2.   符合典范条目标准:内容挺有特色的一个条目--Fayhoo留言2013年12月7日 (六) 14:11 (UTC)[回复]
  3.   符合典范条目标准:支持食谱的简介作为特色条目。--黄居士 留言计划进行中 2013年12月8日 (日) 14:22 (UTC)[回复]
  4.   符合典范条目标准:绝对的特色内容,尤其对吃货来说。强烈支持下--Vickyzw留言2013年12月8日 (日) 15:32 (UTC)[回复]
  5.   符合典范条目标准:支持!!!!--Jamiewikitw留言2013年12月14日 (六) 20:36 (UTC)[回复]
  6.   符合典范条目标准:內容充足、語句順暢,參考資料足以支撐全文,段落大致上都有注腳,以支持票作獎勵。—ArikamaI 在沒有人有槍的國度裡,一把手槍的人就是國王謝絕廢話|戰鬥記錄2013年12月18日 (三) 02:28 (UTC)[回复]
  7.   符合典范条目标准:內容全面且極具特徵的條目。--ICOCAで行こか?/なんでやねん! 2013年12月18日 (三) 06:47 (UTC)[回复]
  8.   符合典范条目标准,有特色、文筆流畅。萬惡之源-昏君 (大興土木無惡不作)2013年12月19日(四)05:06(UTC)
  9.   符合典范条目标准,条目条理清晰,参考资料充足。--门可罗雀的霧島診所欢迎光临神社的羽毛飘啊飘 2013年12月19日 (四) 10:27 (UTC)[回复]
  10.   符合典范条目标准,此条目不错,大部分句子都附有来源。希望条目主编能多多努力,写出更好的条目。--To be №.N 2013年12月20日 (五) 12:23 (UTC)[回复]
  11.   符合典范条目标准,支持另類特色條目。但香港稱「培根」為「煙肉」,是否需要修改目前的地區字詞轉換?--Clithering200+ DYK 2013年12月20日 (五) 16:58 (UTC)[回复]
(:)回應:已经再次调整,谢谢建议。--刘嘉留言2013年12月21日 (六) 02:12 (UTC)[回复]

不符合特色标准

如果认为这个条目不符合特色条目标准,使用#{{noFA}},說明条目不符合特色条目标准之处並簽名;
  1.   不符合典范条目标准:对此标题持怀疑态度,虽然说无中文译名允许原创,但似乎用个“啥”字也并不合适。内容充实度等方面也未达到通常所见的特色条目级别。顺便一提,导航模板……。 --达师 - 270 - 456 2013年12月9日 (一) 12:14 (UTC)[回复]
    (:)回應:根据方针中的说法,无译名则可以自译,这个译名个人认为已经准确表明了原书名的意思,也不至于会产生歧义,或至少可以说,一个“啥”字是否合适,要做具体判断难免太过主观,以主观感观来反对,个人只能“agree to disagree”。至少内容充实度,这个条目的英文特色通过还不久,从里面的review来看评价相当高。要说“通常所见的特色条目级别”,似乎也有点主观。和哪一个比?比这个短的,内容还要少的特色条目多的不敢说,10个还是找得出的。关键的问题在于,这本书毕竟不是《汤姆叔叔的小屋》,有多少多少年的历史,引起了多么多么大的轰动,还有怎么怎么深远的影响,这些都需要时间。而本书在评价上,已经顾及了大量不同媒体的观点,感觉就这本书来说,要再大幅改进,相信也不怎么容易了。当然,阁下可以认为这是“先天不足”,对于这一点,仍然只能说,尊重你的意见,但agree to disagree。--刘嘉留言2013年12月9日 (一) 12:46 (UTC)[回复]
    (:)回應:唉,真不明白为什么导航模板也要管。--黄居士 留言计划进行中 2013年12月11日 (三) 12:56 (UTC)[回复]
    (:)回應:達师,无譯名就自译了。表明書名意思就行。萬惡之源-昏君 (大興土木無惡不作)2013年12月19日(四)05:03(UTC)
  2.   不符合典范条目标准:長度差強人意。附帶一提,最近英文維基不知怎的,冒出了大量濫竽充數的FA--水仲留言2013年12月12日 (四) 16:31 (UTC)[回复]
    (:)回應:没明白,“差强人意”不是“勉强让人满意”的意思吗?是不是说阁下反对的理由就是条目还不够长?我倒觉得相比英文FA评审的标准明确,形式规范,中文的FA才真是问题多多。--刘嘉留言2013年12月13日 (五) 01:45 (UTC)[回复]

中立

如果對這個條目的提名持中立態度,使用#{{中立}},說明理由並簽名;

意見

參考特色條目標準寫作指南,給予意見並簽名。

结果11支持, 2反对 => 入选 核对者:--刘嘉留言2013年12月21日 (六) 02:12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