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議會設置請願運動发生于20世纪上半叶,是由新民會發起,向日本帝國議會爭取在臺灣設置自治議會的運動;這場運動是臺灣對日本統治從武力反抗轉為近代式政治運動的轉捩點,也是日治時期歷時最久、規模最大的政治運動。其起源可追溯1918年的《六三法》撤廢運動。從1921年1月30日第一次向帝國議會提出《臺灣議會設置請願書》起,到1934年9月2日決議停止為止,運動共歷時14年,期間提出請願15次。臺灣議會設置請願運動除了對臺灣民眾建立法治的觀念和確立對憲政精神的追求,並成為臺灣地方自治的肇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