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优良条目/美利坚合众国诉进步案

美利坚合众国诉进步案是1979年美國能源部起诉《进步》杂志的一起司法案件。法院当时颁布了一道临时禁制令来制止《进步》发表一篇由反核积极分子霍华德·莫兰英语Howard Morland撰写的文章,这篇文章声称要揭露氢弹的“秘密”。虽然文章中的信息都是搜集自公开来源,但美国能源部声称根据《原子能法英语Atomic Energy Act of 1954》的“限定资料英语born secret”条款,应该禁止这篇文章发表。这个案件起初是在美国威斯康星西部联邦地区法院提起起诉的,但由于法官本人是该杂志社的朋友而自行回避。案件因此转交东部地区法院的罗伯特·W·沃伦法官进行审理。考虑到庭审涉及信息的敏感性,法庭分别进行了两次独立的听证,一次公开进行,另一次不公开。莫兰和《进步》的几位编辑拒绝接受安全审查英语security clearance,因为这将束缚他们的言论自由,所以他们没有出席私下进行的听证会。他们的律师接受了审查,从而得以出席听证会,但他们被禁止将听证会上的任何信息透露给各自的客户。之后的上诉过程中政府一方的律师主动放弃了案件,因为相关信息已经在其他刊物上独立发表,案件已经没有实际意义,莫兰的文章也因此得以顺利发表。尽管在结论上有些举棋不定,但法律专业的学生仍然要学习和研究这一案件,这“可能是法学院假定设计来检测有关事先审查英语prior restraint违宪性的极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