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鼐越南语Lê Nại黎鼐,1479年—?),常誤作黎鼎,號南軒越南语Nam Hiên南軒),後黎朝莫朝官員。

生平

黎鼐是海陽上洪府唐安縣慕澤社(今海陽省平江縣新鴻社慕澤村)人,祖籍清華河中府淳祐縣老竦社(今屬清化省厚祿縣),曾祖父黎景詢末大臣,因上《萬言書》勸阻好友裴伯耆,不要降而被捕,最終死於金陵監獄。祖父黎叔顯,仕任諒山鎮安撫使,知軍民簿籍事。父親黎鐸任溫州同知州,贈特進金紫榮祿大夫世善伯。

黎鼐生於洪德十年(1479年)。端慶元年(1505年),黎鼐參加會試,四六第二,經義、賦、策均為第一,庭試時考中狀元,時年二十七歲[1][2]。官至戶部右侍郎,死後贈道澤伯。

逸事

黎鼐是越南歷史上有名的“飯狀元”。黎鼐考中狀元後,入贅同邑尚書武瓊家。武家一開始不知黎鼐飯量大,飲食供應不足。黎鼐每天無所事事,不用心讀書。武瓊感到奇怪,向黎鼐的父親黎鐸詢問,才知道黎鼐飯量異於常人。此後黎鼐的飯食加倍,黎鼐開始每天讀書一兩遍。不久再加一人的飯量,黎鼐開始讀書到深夜三更。后来加至四人份,黎鼐每天讀書到四更天。武瓊因而感嘆:“我的女婿真有過人之處。再加一人份的飲食,看看會如何?”結果黎鼐自此通宵達旦讀書,並自讚:“慕澤先生,以食為名。十八鉢飯,十二鉢羹。魁元及第,名冠群英。蓄之也鉅,發之也宏。”[1]

子女

黎鼐娶尚書武瓊之女,有三子。

注释

  1. ^ 1.0 1.1 武方瑅公餘捷記·狀元黎鼐記》
  2. ^ 《鼎鍥大越歷朝登科錄》